索引号 | 01526031-5/20241012-0000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土地利用 | 发布日期 | 2024-10-12 16:55:03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无偿收回原腾冲县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名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腾政复〔2024〕183号)批准,我局对原腾冲县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腾土国用(2003)字第105383号,证载面积9146.8平方米,进行注销登记公告,若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腾冲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875-5182486),逾期未提出的将依法给予注销登记。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