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1-5/20260111-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土地利用 | 发布日期 | 2026-01-11 16:28:26 |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交通运输局因腾冲市新华乡集镇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临时使用新华乡村集体土地1.1814公顷用于建设拌合站和堆料场等,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腾自然资发〔2022〕1号)。
该临时用地共批复面积1.1814公顷(共1个地块),实际损毁土地总面积为0.7765公顷,未使用土地面积0.4049公顷,无保留土地,实际复垦面积0.7765公顷。市交通运输局已经对损毁的地块进行了复垦并向自然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
2025年12月30日,我局组织市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新华乡人民政府进行现场踏勘、召开评审会等形式对该临时用地复垦工作进行了总体验收,拟通过验收。
现将拟通过验收地块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2月10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及电话:段兆林 0875-5182984,联系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上倚罗社区邮电小区196号。
附件:腾冲市新华乡集镇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地块情况表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