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0-043000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矿业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16:2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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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
1. 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由矿业权人自行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对上年度有效期内探、采矿权进行信息公示,矿权人对所公示信息真实性负责。
2. 4月至9月由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进行摇号方式,确认本年度抽查矿业权清单,并进行公示。
3. 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组织队伍对确认抽查到的业权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录入/导入信息公示系统中,并自动进行公示。
4. 各发证机关根据抽查结果及举报信息,对矿业权作出相应处理(异常名单、黑名单的移进及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