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2-0825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矿业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8-25 10:14:15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有关要求,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腾冲市恒晟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腾冲弘邦贸易有限公司中和镇双河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腾冲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
1.腾冲弘邦贸易有限公司中和镇双河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2.腾冲弘邦贸易有限公司中和镇双河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