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719027-2/20240926-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烟花爆竹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15:51:56 |
文号 | 浏览量 |
2024年国庆节临近,为加强节假日期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创造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现提醒如下:
一、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国庆节即将来临,要督促企业认真吸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认真分析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紧密结合实际,强化责任、精心部署,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抓实、抓细。各企业要增强法治观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严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请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将此工作提醒转发至辖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督促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安全。
二、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
一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含停产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对压力、温度、液位、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设施,液化气体等重点储罐设置的独立安全仪表系统和紧急切断装置进行定期检测,加大巡回检查频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用。二要督促企业加强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做好员工节前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岗位操作技能,杜绝因操作失误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现场监护和安全检查,特别是关键岗位和高温高压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严防物料“跑、冒、滴、漏”;要进一步严格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控;要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严格特殊作业票证审批,节假日期间特殊作业的一律实行提级审批(管理)。三要严防企业赶工期、超负荷生产。要督促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禁为了赶进度不顾客观生产规律,放松安全管理要求;严谨设施设备超强度运转、带病运行,人员超时限工作。四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
三、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监管。
要积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前严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组织生产活动;要督促指导批发企业认真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严禁销售和购买未按要求进行标识和登记流向的产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