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108-/2020-0323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退役安置与优待抚恤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15:42:24 |
文号 | 浏览量 |
1. 负责军地双方上级职能部门审核认定的军休干部接收安置手续移交,配合部队做好军休干部的接收进所工作,出据组织关系、医疗保险、落户等有关的证明信。
2. 按规定做好军休干部建房、分房、房改工作,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建设,负责军休干部住房的日常维修服务,保证军休干部生活便利。
3. 组织军休干部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参加党支部,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军休干部座谈会,重大节日开展慰问活动。
4. 搞好阅览室、娱乐室、荣誉室、党员活动室建设,安排好军休干部的文化生活。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增强军休干部体质,丰富工休人员的晚年生活。
5. 及时足额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医疗费,为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审报发放护理费、公勤费、军粮补贴等。
6. 积极开展卫生知识教育和医疗保健活动,定期组织离休干部体检,有病早发现、早治疗。
7. 做好军休服务用车的维护维修管理工作,优先保证军休干部就医用车。
8. 为设有军休干部管委会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进一步发挥军休干部作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充分体现军休干部在所中的“主人翁”地位。
9. 协助办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照政策规定落实遗属待遇。
10. 承办上级各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