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9-4/20230427-00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行业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3-04-27 16:49:13 |
文号 | 浏览量 |
云南腾冲杜鹃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 腾冲绮罗养生园养生住宅1#-11#栋工程(工程地址:腾冲市城南热海路东侧),该工程由保定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为新建工程,剪力墙结构,其中1#、2#、3#、6#、9#、10#、11#楼:建筑高度20.7m,地上6层,建筑面积为16787.40㎡;4#、7#楼:建筑高度20.7m,地上6层,建筑面积为4557.12㎡;5#、8#楼:建筑高度20.7m,地上6层,建筑面积为3377.52㎡;总建筑面积为24722.04㎡,我局于2023年4月25日予以受理(受理凭证为腾建消验凭字〔2023〕第012号)。耐火等级二级。经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20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组织资料审查和现场消防验收,并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16进行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工程投入使用后,建筑消防设施应当定期维修保养,并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该工程如需改建(含用途变更和建筑内部装修),应当依法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或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 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