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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3-1-06_C/2018-0802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水务局
公开目录 审批服务 发布日期 2019-07-01 09: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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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办事指南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

审批办事指南(简要版)

 

一、受理范围和设定依据

在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有关活动及建设相关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事业单位、企业、公民个人)。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 

二、审批条件:

  (一)新办(首次)准予批准条件:

   1、新办予以批准的条件:

  1)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业主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建设项目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3)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需经专家评审通过;

  4)涉及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问题已妥善解决;

    2、新办不予批准的情形:

   1)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应与申请材料不吻合;

   2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影响排涝,影响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工程安全,影响防汛抢险;

   3)不符合生态建设理念;

   4)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

   5)申报材料不齐全。

  (二)依申请变更的准予批准条件:无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腾冲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窗口:腾冲市水务局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三楼B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早上8:0011:30,下午14:3017:30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146910路公交车到达。

四、申请材料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纸质/电子

文件

份数

材料

形式

 

 

    其他要求

1

行政许可申请书

原件

纸质和电子文档

2

A4纸左侧装订

电子文档为word文档

2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有关活动申请书

原件

纸质和电子文档

2

 A4纸左侧装订

电子文档为word文档

3

建设项目依据文件,单位及法人有关材料

原件

纸质和电子文档

2

A4纸左侧装订

电子文档为word文档

4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原件

纸质和电子文档

6

A4纸左侧装订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区域防洪基本情况、洪水影响分析计算、建设项目对防洪影响评价、洪水对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等内容。电子文档为word文档

5

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协调意见书或承诺书

原件

纸质和电子文档

4

A4纸左侧装订

电子文档为word文档

    注: 新办和变更所需提供的申请材料一致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时限:10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收费项目:无

收费标准:无

七、审批结果及领取方式

审批结果: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及建设项目审查意见

领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直接领取

领取地址:腾冲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水务窗口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5182093

监督电话: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08755155689

    咨询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水务窗口

投诉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政务服务管理局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腾冲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水务窗口直接领取。

网上下载:登录云南省网上服务大厅下载。

具体内容及办事流程图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