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3-1-06_C/2018-0802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服务 | 发布日期 | 2019-07-01 09:29:11 |
文号 | 浏览量 |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
审批办事指南(简要版)
一、受理范围和设定依据
在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有关活动及建设相关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事业单位、企业、公民个人)。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
二、审批条件:
(一)新办(首次)准予批准条件:
1、新办予以批准的条件:
(1)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业主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建设项目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3)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需经专家评审通过;
(4)涉及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问题已妥善解决;
2、新办不予批准的情形:
(1)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应与申请材料不吻合;
(2)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影响排涝,影响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工程安全,影响防汛抢险;
(3)不符合生态建设理念;
(4)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
(5)申报材料不齐全。
(二)依申请变更的准予批准条件:无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腾冲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窗口:腾冲市水务局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三楼B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早上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1、4、6、9、10路公交车到达。
四、申请材料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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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
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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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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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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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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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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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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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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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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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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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和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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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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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左侧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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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档为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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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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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有关活动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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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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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和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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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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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左侧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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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档为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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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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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依据文件,单位及法人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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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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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和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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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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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左侧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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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档为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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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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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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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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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和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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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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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左侧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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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区域防洪基本情况、洪水影响分析计算、建设项目对防洪影响评价、洪水对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等内容。电子文档为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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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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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协调意见书或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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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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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和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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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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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左侧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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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档为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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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时限:10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收费项目:无
收费标准:无
七、审批结果及领取方式
审批结果: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及建设项目审查意见
领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直接领取
领取地址:腾冲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水务窗口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5182093
监督电话: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0875—5155689
咨询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水务窗口
投诉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政务服务管理局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腾冲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水务窗口直接领取。
网上下载:登录云南省网上服务大厅下载。
具体内容及办事流程图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