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3-1/20261021-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水务局 |
| 公开目录 | 水利工程 | 发布日期 | 2026-10-21 16:37:21 |
| 文号 | 浏览量 |
大河水库虹鳟鱼养殖场位于马站乡大河水库坝脚,含2322平方米场地及配套鱼池,现租期届满。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6〕74号),腾冲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心拟将大河水库虹鳟鱼养殖场现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出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概况
1.出租名称:腾冲市大河水库虹鳟鱼养殖场。
2.坐落位置:腾冲市马站乡三联村大河水库坝脚。
3.出租内容:2322平方米场地及配套鱼池。
4.出租期限:2027年1月—2029年12月(共3年)。
5.出租底价:人民币6500.00元/年(大写:陆仟伍佰元整/年),依据《腾冲市大河水库虹鳟鱼养殖场出租估价报告》评估结果确定。
6.竞价方式:公开增价竞价方式,报价不得低于底价,最低加价幅度500元,价高者得。
二、竞包人资格条件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相应资金实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竞包人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服从水库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承包权不得转包、分包。
三、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公示期: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7日。
2.报名地点:腾冲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心(腾冲市水务局二楼)。
3.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9日8:30-17:30(工作时间受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提交材料: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主体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现场踏勘:意向竞包人自行到库区现场踏勘,确认场地现状,相关投资、经营等各类风险由意向竞包人自行评估。
四、竞价时间及地点
1.竞价时间:2026年10月30日9:30。
2.竞价地点:腾冲市水务局二楼会议室。
竞包人须提前到场签到核验身份,迟到或者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价资格。
五、承包主要约定事项
1.价款支付:竞价成交后按年度缴纳租金,第一年租金须在签订承包合同10日内缴清,次年租金于上年12月15日之前缴纳,未按时缴款视为自动放弃。
2.场地用途:该养殖场只能用于水产养殖,不能随意更改养殖场用途;不能破坏养殖场原有设施,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不能在养殖场随意建设永久性建筑;出租期间承包方自行申办特种养殖许可证件,相关费用自理,证照不全不得开展养殖生产。
3.环境及安全管控:承包方开展水产养殖作业,如造成下游河道水质污染、破坏水源环境的,发包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方法律责任;水产养殖服从水库统一供水调度;租赁期间,承包方对场内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所有安全事故、人身财产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4.政策风险:租赁期内如因生态保护、水源地管控、国土空间红线等政策调整,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发包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不退还已缴纳租金。
六、其他事项
意向竞包人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本项目全部约束条件、出租现状及所有风险,后续不得以场地现状、认知偏差等为由提出异议。报名结束后,符合资格竞包人不足3家的,本次公开出租失败,发包方可另行组织出租。
本次竞价相关未尽事宜,由腾冲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志宗15912712333
腾冲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