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9517849-3/20230605-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投资促进局 |
公开目录 | 投资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3-06-05 10:27:11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收集客商信息和意向项目情况。由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多渠道核实企业信息,全面了解企业投资意向,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会商研判,分析项目可行性,并邀请金融机构参与,提出融资方面的专业意见。对具备可行性的项目,将《企业(客商)信息登记表》、《关于在腾投资建设项目的意向书》等资料转交市发展改革局。
(二)开展前期论证。市发展改革局收到《企业(客商)信息登记表》《关于在腾投资建设项目的意向书》等资料后,于 3个工作日内,提出交办意见并转发至各有关单位。各单位根据职能职责针对项目落地充分论证,于 7 个工作日内将论证结果签字盖章后反馈市发展改革局。此期间,发展改革局同步将有关材料传中介机构开展技术审查。
(三)组织项目会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部门论证结果及中介机构审查意见后,提出会商建议报领导小组。由项目所属领域的市级分管领导于 7 个工作日内召集涉及单位开展项目前期论证会商,会商内容包括:研究投资情况(包括企业真实性、投资实力、专长领域、已建成或在建项目情况等)、各单位结合职能职责提出意见建议、研究提出优惠政策建议、安排下步工作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商情况,出具会商意见。
(四)及时沟通反馈。市投资促进局于 7 个工作日内将《腾冲市招商引资项目前期论证会商意见反馈表》反馈企业,协商后续事宜,及时调整优化项目方案。
(五)依法依规签订协议。市投资促进局牵头与企业全面沟通洽谈,做好部门意见最终征询,协议条款确认,合法性审查意见征询,市级会议研究审定等工作,依法依规签订意向性协议或正式投资协议。
(六)全力推动项目落地。市发展改革局于正式投资协议签订后 2 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纳入全市重点项目库,明确市级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挂钩服务,项目属地乡镇(街道)、园区共同参与,全程跟踪项目进展,全力推进项目落地。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协助做好用地、环评、水保等前期工作,并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加快审批进度,对腾冲本级可以审批的,须在 1 个月内完成;对涉及保山市级审批的,积极协调确保在 2 个月内完成;对涉及省级审批的,全力协调汇报力争在 3 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