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编号50—45整改情况公示 
 
 
 
 
   
   
     
   
 
 反馈问题编号:50-45
   
 
 问题名称: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地位重要,仍需加强管理。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升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整改责任单位:高黎贡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整改时限:2021年年底
   
 
 整改目标完成情况:经高黎贡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相关配合部门开展自查自验,腾冲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市级检查验收,编号50-45“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地位重要,仍需加强管理”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此公示。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