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8-9-/2019-0128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商务局 |
公开目录 | 电子商务 | 发布日期 | 2019-01-28 09:49:5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支持范围和标准
重点支持网络销售农产品品牌培育、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构建、电商扶贫、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提升等。
(一)支持范围
1.对市内符合条件的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企业在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方面业绩明显增长的,予以支持。
2.对市内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企业,在拓展经营领域、研发新品方面业绩明显的,予以支持。
3.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产品供应能力明显增强的,予以支持。
4.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流通企业、电商企业针对贫困地区产业,进行产品转化为商品,带动贫困村产业发展,业绩明显的,予以支持。
符合条件的企业,只能申报其中之一。
(二)支持标准
每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主要用于上述支持范围的项目建设支出,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以及提取工作经费。
二、支持方式
对企业在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实施的项目,经验收合格的,采取以奖代补一次性补助方式予以支持。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2月28日前向市商务局递交项目建设申报资料,市商务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后,组织财政、商务、扶贫、农业、工信等部门,并邀请保山市电商办,组成项目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确定项目实施企业,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再行项目实施。
四、申报提交资料
(一)承办企业条件
1.在腾冲市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证照齐全。
2.营业执照显示具备1年以上从业经历。
3.承办企业须与市商务局签订协议,承诺诚信经营,不销售假冒伪劣及过期商品,接受市商务局绩效考评。
4.企业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资料
1.承办企业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证照。
3.项目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
5.愿意诚信经营,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接受市商务局绩效考评等承诺书。
6.项目实施拟带动扶贫的计划情况。
项目申报材料须A4规格进行装订,并一式五份。
五、项目验收
(一)验收程序。项目在建设期限内完成后,承办企业向市商务局提出验收申请,并写出项目实施绩效情况报告,市商务局、财政局组织验收,并核查有关资料和票据,经第三方机构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后,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下发补助资金拨付文件,办理资金补助手续。
(二)时间安排。2019年5月20日前,承办企业提交请验资料,由市商务局、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在2019年2月28日下午5:30以前将申报材料交市商务局电商办(市商务局三楼),申报材料须A4规格进行装订,并一式五份,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合格。
联系电话:市商务局电商办 5181698
附件:1.腾冲市商务局 腾冲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腾冲市农产品上行供应链体系品牌建设方案的通知》
2.腾冲市农产品上行供应链体系品牌建设项目申报书
腾冲市商务局
2019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