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8-9-/2021-111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商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15:5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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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务部网站
1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