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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10-7-/2020-0121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公开目录 环境执法 发布日期 2020-01-14 10: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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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关于2020年1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关于20201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114日-20201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5-5181623

   真:0875-5181623

通讯地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编: 679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腾冲海塑日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滇滩镇胜利村

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227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新建加工厂房一幢,购置安装塑料加工设备4套,项目建成后年加工塑料制品1500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工程建设产生的扬尘、机械产生废气、PE、PVC颗粒熔融挤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异味污染。

(3)声环境影响:施工期机械噪声与生产设备噪声污染。

(4)生态环境影响:项目租用云南广电网路集团腾冲支公司已建成的办公区内,对生态环境影响不明显。

(5)固废影响:建生活垃圾污染、危险废弃物

(6)主要环境风险:建设本身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主要环境风险源为危废暂存间。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不设置施工营地,依托周边农户,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生产过程产生的冷却废水经循环池降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流至收集池定期清掏外运施肥。

(2)大气环境:施工周围设置拦挡,定期洒水降尘;在生产设备上设置集气罩及排气管道,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通过上述措施后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作业时间,限制车速、禁止车辆夜间鸣笛,绿化减噪,墙体隔声以及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生态环境:项目区生态环境不敏感,项目运行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

(5)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部门运往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弃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并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油墨桶、废机油、废活性炭、沉淀池废渣等属于危险固体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做好台账记录。

(6)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危废暂存间管理,做好台账,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环境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