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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10-7-/2020-0305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公开目录 环境执法 发布日期 2020-02-28 15: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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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关于2020年2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关于202022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228日-20203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5-5181623

   真:0875-5181623

通讯地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编: 679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腾冲LPG储配站项目

腾冲市猴桥镇东村古永供销社东村仓库

重庆大润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700万元,总占地面积8000m2租用的腾冲市猴桥镇东村古永供销社东村仓库用地,总建筑面积600m2设计储气规模为100m3,共设置3个储罐,其中液化石油气工艺储罐2个,容积均为50m3,液化石油气残液储罐1个,容积为20m3项目建成后年充装的瓶装液化石油气3600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厂房拆迁、场地平整、地基开挖、原材料运输、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以及装修阶段使用涂料产生的废气;营运期液化石油气装卸、抽残、充装等过程逸散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汽车尾气、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恶臭等污染。

(3)声环境影响:施工期机械噪声与交通运输噪声污染。

(4)生态环境影响:项目为租用腾冲市猴桥镇东村古永供销社东村仓库用地,对生态环境影响不明显。

(5)固废影响:建筑与生活垃圾污染、危险废弃物

(6)主要环境风险:根据风险识别以及分析评价,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为:液化石油气及残液的泄漏事故;火灾、爆炸及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不设置施工营地,依托周边农户,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采用雨污分流,雨污水经厂区内雨水沟收集后排入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再排入项目西侧317省道设置的排水沟;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收集池贮存,用于项目区绿化,不外排,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绿化施肥。

(2)大气环境:施工期周围设置拦挡,定期洒水降尘,车辆运输加遮盖;预测影响分析,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排放最大落地浓度较小,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无超标点。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排烟管道引至室外排放,稀释扩散。上述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作业时间,限制车速、禁止车辆夜间鸣笛,绿化减噪,墙体隔声以及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生态环境:项目区生态环境不敏感,项目运行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建筑垃圾进行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给予统一收集,不能随意丢弃,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部门运往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食堂油水分离器油污及食堂泔水、化粪池污泥属一般性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产生液化石油气残液、隔油池产生的浮油及少量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进行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并做好台账记录。

(6)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了防渗措施及设施,同时,设计及施工过程将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在建成后,项目制定完善的的安全管理、降低风险的规章制度,在管理、控制及监督、生产和维护方面有成熟的降低事故风险的经验和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在可防控范围内,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