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0-7-/2021-012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监管 | 发布日期 | 2020-01-27 10:5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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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关于腾冲市“绿盾行动”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腾冲市“绿盾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专报》(保污防办发〔2020〕13号)文件要求,2017—2019年“绿盾行动”,我市未完成整改2个点位(青海子水产、红腾公司明鑫选厂尾矿库),未达到整改要求的问题主要是腾冲国家地质公园内曲石镇公平社区、马站乡新村和马站乡兴隆村箐坡社3个采石场,私挖滥采和无序加工火山石问题比较普遍,大量废弃采石场未进行生态修复。
我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上级指示,对发现问题进行专项整改落实,研究制定《腾冲市关于开展清查核实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点位及发现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现将腾冲市“绿盾行动”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我局全面落实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时制定《腾冲市自然保护地“绿盾行动”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全面排查辖区内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法和问题整改力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2020年5月始,组织开展对“绿盾2019”问题点位实地调查督促工作,积极收集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联合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局、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主责部门按职责相应开展整改工作。
经实地核查,我市自然保护地主要集中问题表现为:在国家级地质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地质遗迹景观区、自然生态区存在私挖乱采火山石,造成保护地内自然生态环境被破坏;存在工矿用地等不符合保护地保护要求等情况;“绿盾2019”共有16个问题点位,目前已整改9个,正在整改7个(曲石镇江南社区工矿用地、曲石镇江南社区郑兴统腻子粉厂、曲石镇公平社区采石场、马站乡兴隆村箐坡社采石场、马站乡新村采石场、红腾公司明鑫选厂尾矿库、金岭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仓库)。为确保完成“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任务,根据《保山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查核实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点位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函》(保污防办发〔2020〕12号)、《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28号),研究制定了《腾冲市关于开展清查核实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点位及发现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年1月份,各相关部门针对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联合组织开展了一次集中专项清查整治行动。
二、进展情况
(一)青海子水产品生产专业合作社整治情况
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制约着整个保护区的健康发展。由于保护区核心区禁止开发的规定,致使已承包经营9年的青海子水产品生产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权益受损,从2018年开始就一直上访不断,管理矛盾与日俱增。腾冲北海湿地管护局与北海乡政府及时对接,形成解决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的一至共识,并多次牵头到海口自然村与合作社代表进行协商、磋商。经不懈努力,长达2年之久的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终于在2020年9月16日签订了调解协议,合作社21户农户拿到了相应补偿款。2020年12月份,腾冲北海湿地管护局积极联系并配合腾冲市综合执法局、北海乡政府组织多方力量依法对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青海湖湖面渔箱渔网、湖边的废弃船只等垃圾进行全部拆除、清理。
(1)青海湖中心、湖边有浮船、渔网、废弃船等问题存在,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达到预期整改效果,湖面及湖边基本干净、整洁(附清理前和清理后照片)。
(2)湖周边有废弃船只、网箱、竹筏和大量拆迁建筑垃圾等问题存在,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达到预期整改效果(附清理前和清理后照片)。
(3)青海湖大坝周边有简易房尚未拆除问题存在,目前已全部拆除完毕,达到预期整改效果(附清理前和清理后照片)。
(4)青海湖周边的一些违章建筑、建筑垃圾等清理后,青海湖周边环境卫生明显改善、整改成效显著(附清理前和清理后照片)。
(二)康建昌养殖场整治情况
康建昌于2007年在保护区从事种养殖,2013年4月流转林地主要搞家庭养殖。目前,康建昌户所饲养的牛、羊、猪已全部转移、处理,牛羊圈基本拆除完成,达到预期整改效果(附清理前和清理后照片)。
(三)红腾公司明鑫选厂尾矿库整治情况
根据腾冲市《关于开展清查核实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点位及发现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红腾公司明鑫选矿厂尾矿库于2020年停产整改,2022年3月13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不再延续,引导和督促公司有序退出地质公园范
围。目前已要求改公司停产整改,并对进出通道进行封闭及停水停电,达到预期整改效果(附整治前后照片对比)
(四)曲石公平社区采石场整治情况
根据腾冲市《关于开展清查核实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点位及发现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曲石公平社区采石场整改措施为关停,复绿、另行选址。针对采石场整改事项,2020年12月份,由曲石镇人民政府牵头,联合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问题清单整改要求,形成整改合力,加快整改进度。目前,已对采石场进行断路封停,并覆盖土壤待雨水季节撒种种树进行复绿(附整治前后照片对比)。
(五)马站乡新村及兴隆村箐坡社采石场整治情况
根据腾冲市《关于开展清查核实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点位及发现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马站乡涉及的两个点位采石场,由马站乡人民政府牵头,主管部门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配合,主要对新村废弃采石场堆放的垃圾进行清除、覆土覆绿,确保附近村庄生活垃圾不再倾倒,对兴隆村箐坡社采石场进行停止开采、加工、恢复自然生态植被。目前,新村废弃采石场的垃圾已清理完毕,对其进行覆土复绿;兴隆村箐坡社采石场也进行了断路封停、并覆盖土壤待雨水季节撒种种树进行复绿(附整治前后照片对比)。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火山石较多的乡镇有开采加工火山石料的传统,加之近年来火山石料市场前景好,农户法律保护意识淡薄,在利益驱使之下不定时、不分昼夜的偷采火山石,屡禁不止,给执法带来极大的困难。
(二)采石加工破坏较重的乡镇,土层薄弱,多为火山石地质构造,历来无法进行农作物耕作,且部分地区为荒地。
四、下步工作重点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汲取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教训,进一步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区的认识,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强化自然生态保护能力建设。
(二)以中央、省、保山市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发现问题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快整改进度,确保问题见底清零、不反弹。
(三)坚决查处各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相关活动,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并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
(四)加强法律宣传力度,增强农户法律保护意识,逐步转变农户靠开采火山石谋生的格局。强化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建议成立生态环境、林业和林草、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