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0-7-/2020-1204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10: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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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市民投诉“腾冲市和顺古镇内麓港休闲酒吧噪声扰民”。接到投诉后,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高度重视,并派腾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同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于2020年7月28日到现场开展检查工作。
现场开展工作情况:现场检查时,该休闲酒吧未到营业时间。经现场检查发现,酒吧左右两侧、背面及屋顶均采用三重隔音处理;酒吧前面(临和顺古镇野鸭湖)为普通玻璃窗户,可自行开关,未做隔音降噪处理;同时临湖面外挂有2个音响设备。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腾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要求该酒吧负责人限期整改:一是对酒吧前面(临和顺古镇野鸭湖)做隔音降噪处理,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二是对临湖面2个外挂音响设备进行拆除;三是严格控制夜间营业时间,晚10:30以后严禁开放音响设备;四是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好隔音防噪措施,进一步减小营业期间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