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0-7/20241128-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4-11-28 16:1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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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1—11月27日,腾冲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共330天,其中,优246天、良84天,优良天数比例为100%,细颗粒物(PM2.5)为13微克/立方,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以上标准,我市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印发《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的通知》、《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2024年秋冬季颗粒物削减攻坚方案》。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部门联席会,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压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责任,在各级领导的组织领导下,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一是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严控秸秆焚烧。全力推进秸秆肥料化还田、能源化利用、原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和基料化利用,严管农作物秸秆焚烧,全市秸秆生产量45.26万吨,可收集秸秆38.40万吨,综合利用秸秆35.29吨,综合利用率92.4%。二是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共出动车辆10辆次,宣传人员4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全市开展进村入户宣传覆盖1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在腾冲新闻网和融媒体发布“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倡议书”。三是紧盯重点,开展排查。围绕责任制落实、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空白、拉网式全覆盖排查,重点时段巡逻检查累计200余次。四是强化执法监管。严格落实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落叶等整治工作,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共计治理露天焚烧180余次,查处违规焚烧秸秆、垃圾等100余起,处罚金额2980元。
(三)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一是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监管。持续开展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工作,压实建设单位责任,认真执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措施。2024年以来,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共计1000余次。其中发放《施工现场管理要求及法律责任》宣传册500余份,督促工地设置施工围挡27次,督促道路硬化75次,要求冲洗出入车辆及地面371次,施工工地未安装冲洗设备、施工道路未硬化责令改正1起,处罚未按规定冲洗的车辆32起,处罚金额7500元。发放《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告知书》123份,检查项目32个,查出主要道路未硬化,裸土未覆盖,施工现场无控尘措施等存在问题64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32份,整改合格率100%。二是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共投入清扫保洁人员71920人次、出动各型扫路车4120余辆次、高压清洗车6520余车次、人行道清洗车5321车次、抑尘车720车次、护栏清洗车141车次,机械化清扫率达80.3%。对市区主次干道路、城市出入口、施工、裸露地面等重要路段加大城市道路洒水降尘作业力度,道路环境卫生做到路面整洁,全面加强抑尘作业覆盖范围及降尘工作频率。处罚未按规定严密覆盖的渣土车38起,处罚金额共23100元。超限超载运输渣土、沙石车辆责令改正6起,行政处罚3起,处罚金额700元。三是加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检查矿山2个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四是强化物料堆存监管。要求易产生扬尘的露天堆场和货场等裸露场地采取防尘网等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防治措施,共检查9家物料堆存企业,对检查发现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四)强化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管控。建立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责令停业整顿,限期安装,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2024年以来,进行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共计280余家次,落实涉及餐饮排气问题举报共26起。
(五)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一是强化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管控。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车次,对辖区内64座加油站进行检查,通过检查,2家由保山市检验检测院抽测不合格的加油站正在调查处理。二是认真组织排查整治。重点对维修、喷涂、木材加工等企业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检查修理厂26家次,木材加工5家次。三是督促腾药、东药、古林木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按期完成。
(六)强化移动源排放治理监管。一是积极推广新能源车应用。腾冲市共有出租车300辆,其中纯电动出租车248辆。新能源公交车97辆。二是严格执行《腾冲市关于城区中型以上(含中型)货运车辆及大中型拖拉机限行管控、办理入城通行证》的通知,限行时段内,对违反限行时段入城的货车、拖拉机一律上限处罚。目前,正在对2座环岛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将有效降低交通拥堵带来的大气污染。三是强化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管。严厉打击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尾气排放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用其他车辆代替受检车辆进行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机动车检测机构25家次。四是开展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联合公安交警大队、道路运输管理大队、综合执法局对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入户抽测、路检、路查,共抽测柴油货车34辆(入户抽测27辆、路检路查抽测7辆),非道路移动机械7台,抽测合格率100%。2024年,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107台,淘汰老旧燃油车5037辆。
(七)暂停实施森林防火计划烧除。一是强化责任,周密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召开腾冲市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和腾冲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分析研判联席会议,进入高火险期后暂停生产性用火审批。二是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全市19个乡镇(街道)、森防指重点成员单位监管对象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空白、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共排查发现隐患问题83个,整改完成83个,整改率100%。
(八)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制定印发《腾冲市砖瓦窑石灰窑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系统安排部署。综合整治启动以来,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推进会、现场办公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力推动工作落实。截止目前,全市123座砖瓦窑全部拆除完毕。二是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制定印发《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腾冲市2024年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倡议书》,明确禁止燃放区域及时间。对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零售户开展全覆盖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车辆10余台次,共发现隐患问题10余个,罚款0.45万元。
(九)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腾冲市气象局与我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供实时气象要素监测、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二是上下联动,提高效率。实时关注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腾冲生态环境监测站及时分析研判辖区内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建立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应对预案,及时通报辖区内空气质量状况。今年以来,设置20个人工影响天气高炮作业点,共开展人工降雨增湿作业92次。发布腾冲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通知1期。
(十)有效应对污染天气。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减排措施》及其补充说明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减排,当预测将出现污染天气时,及时会商研判启动预警预案,按照预警级别开展相应级别污染应急工作。针对AQI指标数据持续上升情况,及时发出预警通知,由主管部门通知各加油站卸油必须规范操作,卸油作业尽量安排在10:00以前或晚上20:00点以后,水泥、建筑、维修、喷涂等行业采取错峰建设或暂停作业。
二、存在困难问题
(一)扬尘、烟尘治理不到位。城市周边的部分石材加工、砂石厂等行业污染源治理不到位,原料裸堆、加工未采取防扬尘措施、烟尘无组织排放、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未严格落“六个百分百”措施等问题突出,企业治理的自觉性不够,部分业采取“昼伏夜出”等方式逃避监管。
(二)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不全面。木材(家具)制造、汽车喷漆、加油站、广告喷涂等行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到位,废气没有达到“应收尽收”,部分企业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定期维护不到位,治理效果差。
(三)移动源监管问题突出。当前机动车辆越来越多,拥堵严重、隐患突出,成为城市通行的瓶颈,建筑工地点多面广,多为分散式,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不固定,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难度大。
(四)环保宣传程度不够。深入企业和群众环保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企业和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总体还不够强,对自身破坏或影响环境行为缺乏自我约束,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题体责任认识不到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环保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强化联防联控。以严管重罚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各司其职,严管重处。树立大气污染治理“一盘棋”的思想,建立工作信息定期交流机制,共商难题解决办法,提高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切实避免互相推诿、扯皮、拖拉等现象。
(三)加强分析研判。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坚定的决心和超常的举措,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四)深入宣传引导。深入社区、企业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增强依法节约利用资源意识,推进群防群治。对综合整治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