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0-7-/2019-0614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14 15:0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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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工作,提高执法能力和环境监管水平,腾冲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采取多项举措,力促环境监察执法水平大提升。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力度。按照“抓学习、强素质、精业务、促发展、创业绩”的要求,积极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内容,采取岗位练兵、定期培训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执法工作能力。
二是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我市于2012年投资建成腾冲市人民政府重点污染源、重点河流断面视频监控平台,实现对全市33家重点企业排污口、8个重点河流断面及3个石材加工片区的全天24小时不间断视频监控,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起到“发现早、证据清、处置快”的作用,大大提高了环境监察执法效率。2015年,我市在中心城区建成保山市第一个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安装了大气、噪声自动监控设施,并实现了监控平台共享,有效掌握城区大气及声环境质量,提高了环境监管效率。
三是强化环境信访办理。面对新形势下严峻的信访工作,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环境信访无小事”观念,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做到信访应急“五个第一”的要求,确保群众投诉“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确保“12369”热线24小时畅通,5年来,共接诉229 余件,投诉办结率达到100%。
四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为确保辖区环境安全,提高环境应急能力,编制完成了《腾冲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腾冲市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送审稿)》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督促企业事业单位规范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同时积极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等各类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有效消除重点环境风险隐患,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