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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6884521-7-/2019-0524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公开目录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发布日期 2019-05-24 17: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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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腾土储告字〔2019〕21号)

        经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腾冲市人民政府批准,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竞价阶梯(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其他

TCBHQ2019-009

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下街片区

255426

零售商业用地

≥20,≤35

≥0.45,≤2.3

≥30

32

1.本宗地用地红线范围内临近北侧市政道路(腾密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腾密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用地宽度为15米,临腾密路一侧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20米;临河道堤岸的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10米;临周边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5米;2.供水、配电、污水、燃气、通讯等市政设施需单独申报办理,以满足企业项目用途实际需要;3.风貌要求:本宗地内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房屋建筑(工业厂房)外观风貌需按照《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中的风貌要求进行设计;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40

16859

100

3400

 

TCBHQ2019-010

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下街片区

467277

仓储用地

≥20,≤35

≥0.8,≤1.5

≤20

32

1.本宗地用地红线范围内临近南侧市政道路(腾密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腾密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用地宽度为15米,临腾密路一侧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20米;临河道堤岸的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10米;临周边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5米。2.供水、配电、污水、燃气、通讯等市政设施需单独申报办理,以满足企业项目用途实际需要。3.风貌要求:本宗地内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房屋建筑(工业厂房)外观风貌需按照《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中的风貌要求进行设计。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50

12710

100

2600

 

TCBHQ2019-126

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和片区

19746

工业用地

≥30

≥0.7

≤20

24

1.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不大于用地总面积的7%,严禁建筑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2.用地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范围内临近北侧市政道路(汇通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汇通路一侧需满足预留绿化带宽度15米的要求,临近汇通路一侧的建筑退让汇通路道路红线的宽度≥30米;临西侧市政道路(富源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富源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近富源路一侧的建筑退让用地红线的宽度≥30米;临周边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5米。3.市政设施:供水、配电、污水、燃气、通讯等市政设施需单独申报办理,以满足企业项目用途实际需要。4.风貌要求:本宗地内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房屋建筑(工业厂房)外观风貌需按照《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中的风貌要求进行设计。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50

237

3

50

 

TCBHQ2019-127

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和片区

34788

工业用地

≥30

≥0.7

≤20

24

1.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不大于用地总面积的7%,严禁建筑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2.用地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范围内临近南侧市政道路(汇通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汇通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带宽度15米,临近汇通路一侧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30米;临西侧市政道路(富源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富源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近富源路一侧的建筑退让用地红线的宽度≥30米;临周边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5米。3.市政设施:供水、配电、污水、燃气、通讯等市政设施需单独申报办理,以满足企业项目用途实际需要。4.风貌要求:本宗地内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房屋建筑(工业厂房)外观风貌需按照《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中的风貌要求进行设计。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50

418

5

90

 

TCBHQ2019-128

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和片区

46722

工业用地

≥30

≥0.7

≤20

24

1.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不大于用地总面积的7%,严禁建筑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2.用地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范围内临近南侧市政道路(汇通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汇通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带宽度15米,临近汇通路一侧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30米;临北侧市政道路(腾梁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25米,临腾梁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用地宽度为15米,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20米;临周边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5米。3.市政设施:供水、配电、污水、燃气、通讯等市政设施需单独申报办理,以满足企业项目用途实际需要。4.风貌要求:本宗地内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房屋建筑(工业厂房)外观风貌需按照《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中的风貌要求进行设计。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50

561

5

120

 

TCBHQ2019-129

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和片区

12568

零售商业用地

≥30,≤45

≥1.2,≤2.3

≥35

32

1.本宗地用地红线范围内临近南侧市政道路(汇通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汇通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用地宽度为5米,临汇通路一侧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20米;临周边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5米;2.市政设施:供水、配电、污水、燃气、通讯等市政设施需单独申报办理,以满足企业项目用途实际需要;3.风貌要求:本宗地内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房屋建筑(工业厂房)外观风貌需按照《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中的风貌要求进行设计;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40

830

5

200

 

TCBHQ2019-130

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和片区

12932

零售商业用地

≥30,≤45

≥1.2,≤2.3

≥35

32

1.本宗地用地红线范围内临近南侧市政道路(汇通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腾密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用地宽度为5米,临汇通路一侧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20米;临周边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5米;2.市政设施:供水、配电、污水、燃气、通讯等市政设施需单独申报办理,以满足企业项目用途实际需要;3.风貌要求:本宗地内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房屋建筑(工业厂房)外观风貌需按照《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中的风貌要求进行设计;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40

854

5

200

 

TCBHQ2019-131

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和片区

16532

工业用地

≥30

≥1.0

≤20

24

1.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不大于用地总面积的7%,严禁建筑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2.用地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范围内临近北侧规划市政道路(腾梁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25米,临腾梁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带宽度25米,临近汇通路一侧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30米;临周边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5米。3.市政设施:供水、配电、污水、燃气、通讯等市政设施需单独申报办理,以满足企业项目用途实际需要。4.风貌要求:本宗地内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房屋建筑(工业厂房)外观风貌需按照《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中的风貌要求进行设计。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50

500

5

100

 

TCBHQ2019-132

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和片区

30581

工业用地

≥30

≥0.7

≤20

32

1.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不大于用地总面积的7%,严禁建筑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2.用地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范围内临近北侧市政道路(腾梁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25米,临腾梁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带宽度10米,临近腾梁路一侧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15米;临周边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5米。3.供水、配电、污水、燃气、通讯等市政设施需单独申报办理,以满足企业项目用途实际需要。4.风貌要求:本宗地内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房屋建筑(工业厂房)外观风貌需按照《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中的风貌要求进行设计。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50

832

10

200

 

TCBHQ2019-143

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和片区

24831

其他商服用地

≥30,≤45

≥1.2,≤2.3

≥35

36

1.本宗地用地红线范围内临近北侧规划市政道路(规划腾梁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25米,临规划腾梁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用地宽度为≥25米,临规划腾梁路一侧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30米;临周边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5米;2.供水、配电、污水、燃气、通讯等市政设施需单独申报办理,以满足企业项目用途实际需要;3.风貌要求:本宗地内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房屋建筑(工业厂房)外观风貌需按照《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中的风貌要求进行设计;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40

1649

10

400

 

TCQS2019-101

腾冲市清水乡驼峰社区

3093

餐饮用地

<35

>0.6

>30

12

1.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0.5车位/100平方米,并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40

325

3

70

 

TCHH2019-102

腾冲市荷花镇肖庄社区

2998

零售商业用地

<30

>0.5,<0.8

>15

15

1.建筑退距:地块临腾梁路一侧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不低于30米。2.其他要求:规划应满足消防、环保等方面要求。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40

450

5

100

该地块规划用于加油站用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6月13日,到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6月25日,到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16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9年6月2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挂牌时间:2019年6月14日8时30分至2019年6月27日16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至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土地均为现状出让,竞买人应在做出竞买决定前对出让土地的实际情况调查核实,愿意接受出让土地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三)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30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付清。

        (四)本次挂牌仅接受单独书面申请,不接受网络、信函及电话等方式申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腾冲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联系电话:0875-5169310

        联 系 人:陈保顺

        开户单位: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腾冲支行

        银行账号:2035 3052 2001 0000 0056 431

 

 

 

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