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6884521-7-/2019-0524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 公开目录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发布日期 | 2019-05-24 17:07:55 |
| 文号 | 浏览量 |
经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腾冲市人民政府批准,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价阶梯(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其他 |
|||||||||
| TCBHQ2019-009 |
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下街片区 |
255426 |
零售商业用地 |
≥20,≤35 |
≥0.45,≤2.3 |
≥30 |
32 |
1.本宗地用地红线范围内临近北侧市政道路(腾密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腾密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用地宽度为15米,临腾密路一侧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20米;临河道堤岸的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10米;临周边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5米;2.供水、配电、污水、燃气、通讯等市政设施需单独申报办理,以满足企业项目用途实际需要;3.风貌要求:本宗地内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房屋建筑(工业厂房)外观风貌需按照《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中的风貌要求进行设计;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
40 |
16859 |
100 |
3400 |
|
| TCBHQ2019-010 |
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下街片区 |
467277 |
仓储用地 |
≥20,≤35 |
≥0.8,≤1.5 |
≤20 |
32 |
1.本宗地用地红线范围内临近南侧市政道路(腾密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腾密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用地宽度为15米,临腾密路一侧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20米;临河道堤岸的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10米;临周边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5米。2.供水、配电、污水、燃气、通讯等市政设施需单独申报办理,以满足企业项目用途实际需要。3.风貌要求:本宗地内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房屋建筑(工业厂房)外观风貌需按照《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中的风貌要求进行设计。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
50 |
12710 |
100 |
2600 |
|
| TCBHQ2019-126 |
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和片区 |
19746 |
工业用地 |
≥30 |
≥0.7 |
≤20 |
24 |
1.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不大于用地总面积的7%,严禁建筑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2.用地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范围内临近北侧市政道路(汇通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汇通路一侧需满足预留绿化带宽度15米的要求,临近汇通路一侧的建筑退让汇通路道路红线的宽度≥30米;临西侧市政道路(富源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富源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近富源路一侧的建筑退让用地红线的宽度≥30米;临周边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5米。3.市政设施:供水、配电、污水、燃气、通讯等市政设施需单独申报办理,以满足企业项目用途实际需要。4.风貌要求:本宗地内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房屋建筑(工业厂房)外观风貌需按照《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中的风貌要求进行设计。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
50 |
237 |
3 |
50 |
|
| TCBHQ2019-127 |
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和片区 |
34788 |
工业用地 |
≥30 |
≥0.7 |
≤20 |
24 |
1.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不大于用地总面积的7%,严禁建筑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2.用地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范围内临近南侧市政道路(汇通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汇通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带宽度15米,临近汇通路一侧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30米;临西侧市政道路(富源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富源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近富源路一侧的建筑退让用地红线的宽度≥30米;临周边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5米。3.市政设施:供水、配电、污水、燃气、通讯等市政设施需单独申报办理,以满足企业项目用途实际需要。4.风貌要求:本宗地内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房屋建筑(工业厂房)外观风貌需按照《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中的风貌要求进行设计。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
50 |
418 |
5 |
90 |
|
| TCBHQ2019-128 |
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和片区 |
46722 |
工业用地 |
≥30 |
≥0.7 |
≤20 |
24 |
1.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不大于用地总面积的7%,严禁建筑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2.用地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范围内临近南侧市政道路(汇通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汇通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带宽度15米,临近汇通路一侧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30米;临北侧市政道路(腾梁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25米,临腾梁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用地宽度为15米,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20米;临周边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5米。3.市政设施:供水、配电、污水、燃气、通讯等市政设施需单独申报办理,以满足企业项目用途实际需要。4.风貌要求:本宗地内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房屋建筑(工业厂房)外观风貌需按照《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中的风貌要求进行设计。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
50 |
561 |
5 |
120 |
|
| TCBHQ2019-129 |
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和片区 |
12568 |
零售商业用地 |
≥30,≤45 |
≥1.2,≤2.3 |
≥35 |
32 |
1.本宗地用地红线范围内临近南侧市政道路(汇通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汇通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用地宽度为5米,临汇通路一侧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20米;临周边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5米;2.市政设施:供水、配电、污水、燃气、通讯等市政设施需单独申报办理,以满足企业项目用途实际需要;3.风貌要求:本宗地内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房屋建筑(工业厂房)外观风貌需按照《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中的风貌要求进行设计;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
40 |
830 |
5 |
200 |
|
| TCBHQ2019-130 |
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和片区 |
12932 |
零售商业用地 |
≥30,≤45 |
≥1.2,≤2.3 |
≥35 |
32 |
1.本宗地用地红线范围内临近南侧市政道路(汇通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15米,临腾密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用地宽度为5米,临汇通路一侧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20米;临周边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5米;2.市政设施:供水、配电、污水、燃气、通讯等市政设施需单独申报办理,以满足企业项目用途实际需要;3.风貌要求:本宗地内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房屋建筑(工业厂房)外观风貌需按照《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中的风貌要求进行设计;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
40 |
854 |
5 |
200 |
|
| TCBHQ2019-131 |
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和片区 |
16532 |
工业用地 |
≥30 |
≥1.0 |
≤20 |
24 |
1.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不大于用地总面积的7%,严禁建筑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2.用地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范围内临近北侧规划市政道路(腾梁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25米,临腾梁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带宽度25米,临近汇通路一侧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30米;临周边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5米。3.市政设施:供水、配电、污水、燃气、通讯等市政设施需单独申报办理,以满足企业项目用途实际需要。4.风貌要求:本宗地内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房屋建筑(工业厂房)外观风貌需按照《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中的风貌要求进行设计。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
50 |
500 |
5 |
100 |
|
| TCBHQ2019-132 |
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和片区 |
30581 |
工业用地 |
≥30 |
≥0.7 |
≤20 |
32 |
1.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不大于用地总面积的7%,严禁建筑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2.用地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范围内临近北侧市政道路(腾梁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25米,临腾梁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带宽度10米,临近腾梁路一侧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15米;临周边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5米。3.供水、配电、污水、燃气、通讯等市政设施需单独申报办理,以满足企业项目用途实际需要。4.风貌要求:本宗地内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房屋建筑(工业厂房)外观风貌需按照《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中的风貌要求进行设计。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
50 |
832 |
10 |
200 |
|
| TCBHQ2019-143 |
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和片区 |
24831 |
其他商服用地 |
≥30,≤45 |
≥1.2,≤2.3 |
≥35 |
36 |
1.本宗地用地红线范围内临近北侧规划市政道路(规划腾梁路)的规划预留绿化带宽度为25米,临规划腾梁路一侧用地红线内需预留绿化用地宽度为≥25米,临规划腾梁路一侧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30米;临周边用地边线的建筑退让本宗地用地红线的宽度≥5米;2.供水、配电、污水、燃气、通讯等市政设施需单独申报办理,以满足企业项目用途实际需要;3.风貌要求:本宗地内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房屋建筑(工业厂房)外观风貌需按照《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中的风貌要求进行设计;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
40 |
1649 |
10 |
400 |
|
| TCQS2019-101 |
腾冲市清水乡驼峰社区 |
3093 |
餐饮用地 |
<35 |
>0.6 |
>30 |
12 |
1.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0.5车位/100平方米,并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
40 |
325 |
3 |
70 |
|
| TCHH2019-102 |
腾冲市荷花镇肖庄社区 |
2998 |
零售商业用地 |
<30 |
>0.5,<0.8 |
>15 |
15 |
1.建筑退距:地块临腾梁路一侧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不低于30米。2.其他要求:规划应满足消防、环保等方面要求。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
40 |
450 |
5 |
100 |
该地块规划用于加油站用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6月13日,到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6月25日,到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16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9年6月2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挂牌时间:2019年6月14日8时30分至2019年6月27日16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至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土地均为现状出让,竞买人应在做出竞买决定前对出让土地的实际情况调查核实,愿意接受出让土地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三)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30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付清。
(四)本次挂牌仅接受单独书面申请,不接受网络、信函及电话等方式申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腾冲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联系电话:0875-5169310
联 系 人:陈保顺
开户单位: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腾冲支行
银行账号:2035 3052 2001 0000 0056 431
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