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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6884521-7-/2020-062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公开目录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发布日期 2020-06-20 10: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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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腾土储告字〔2020〕17号)

    经腾冲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

坐落

宗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加价

幅度

(万元)

起始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绿化率(%)

建筑

限高

(米)

其他

TCHH2020-127

腾冲市荷花镇雨伞社区

25393

城镇住宅用地

˂35

˃1.0,˂2.1

˃30

≤36

1.建筑退距及限高: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和日照、通风、采光等要求,宗地临老腾梁路一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其他区域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取得本宗地使用权人与周边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同一自然人或法人的,可统筹进行规划设计);宗地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6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少于1车位/100平方米或不少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云建房〔2015〕155号)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40

4190

900

TCHH2020-128

腾冲市荷花镇雨伞社区

1151

城镇住宅用地

˂35

˃1.0,˂2.1

˃30

≤36

1.建筑退距及限高: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和日照、通风、采光等要求,宗地内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取得本宗地使用权人与周边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同一自然人或法人的,可统筹进行规划设计);宗地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6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少于1车位/100平方米或不少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云建房〔2015〕155号)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1

190

50

 

TCHH2020-129

腾冲市荷花镇雨伞社区

21031

城镇住宅用地

˂35

˃1.0,˂2.1

˃30

≤36

1.建筑退距及限高: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和日照、通风、采光等要求,宗地临老腾梁路一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其他区域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取得本宗地使用权人与周边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同一自然人或法人的,可统筹进行规划设计);宗地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6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少于1车位/100平方米或不少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云建房〔2015〕155号)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30

3472

700

 

TCHH2020-130

腾冲市荷花镇雨伞社区

5327

城镇住宅用地

˂35

˃1.0,˂2.1

˃30

≤36

1.建筑退距及限高: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和日照、通风、采光等要求,宗地内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取得本宗地使用权人与周边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同一自然人或法人的,可统筹进行规划设计);宗地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6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少于1车位/100平方米或不少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云建房〔2015〕155号)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5

880

200

 

TCHH2020-131

腾冲市荷花镇雨伞社区

21761

城镇住宅用地

˂35

˃1.0,˂2.1

˃30

≤36

1.建筑退距及限高: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和日照、通风、采光等要求,宗地内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取得本宗地使用权人与周边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同一自然人或法人的,可统筹进行规划设计);宗地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6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少于1车位/100平方米或不少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云建房〔2015〕155号)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30

3593

750

 

TCHH2020-132

腾冲市荷花镇雨伞社区

7213

城镇住宅用地

˂35

˃1.0,˂2.1

˃30

≤36

1.建筑退距及限高: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和日照、通风、采光等要求,宗地内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取得本宗地使用权人与周边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同一自然人或法人的,可统筹进行规划设计);宗地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6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少于1车位/100平方米或不少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云建房〔2015〕155号)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10

1192

250

 

TCHH2020-133

腾冲市荷花镇雨伞社区

9191

城镇住宅用地

˂35

˃1.0,˂2.1

˃30

≤36

1.建筑退距及限高: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和日照、通风、采光等要求,宗地临老腾梁路一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其他区域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取得本宗地使用权人与周边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同一自然人或法人的,可统筹进行规划设计);宗地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6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少于1车位/100平方米或不少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云建房〔2015〕155号)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10

1517

350

 

TCHH2020-134

腾冲市荷花镇雨伞社区

6756

城镇住宅用地

˂35

˃1.0,˂2.1

˃30

≤36

1.建筑退距及限高: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和日照、通风、采光等要求,宗地内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取得本宗地使用权人与周边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同一自然人或法人的,可统筹进行规划设计);宗地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6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少于1车位/100平方米或不少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云建房〔2015〕155号)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10

1115

250

 

TCHH2020-135

腾冲市荷花镇雨伞社区

3033

城镇住宅用地

˂35

˃1.0,˂2.1

˃30

≤36

1.建筑退距及限高: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和日照、通风、采光等要求,宗地内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取得本宗地使用权人与周边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同一自然人或法人的,可统筹进行规划设计);宗地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6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少于1车位/100平方米或不少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云建房〔2015〕155号)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5

501

150

 

TCHH2020-136

腾冲市荷花镇雨伞社区

23569

城镇住宅用地

˂35

˃1.0,˂2.1

 

≤36

1.建筑退距及限高: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和日照、通风、采光等要求,宗地内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取得本宗地使用权人与周边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同一自然人或法人的,可统筹进行规划设计);宗地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6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少于1车位/100平方米或不少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云建房〔2015〕155号)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30

3890

800

 

TCHH2020-137

腾冲市荷花镇雨伞社区

15501

城镇住宅用地

˂35

˃1.0,˂2.1

 

≤36

1.建筑退距及限高: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和日照、通风、采光等要求,宗地内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取得本宗地使用权人与周边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同一自然人或法人的,可统筹进行规划设计);宗地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6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少于1车位/100平方米或不少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云建房〔2015〕155号)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20

2560

5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20日至2020年7月9日到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tdcr-web/)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20日至2020年7月9日到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tdcr-web/)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20年7月9日16时30分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7月10日9时00分在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tdcr-web/)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2020年8月9日前缴纳成交价款50%以上的首付款(以我中心缴款通知为准),其余土地价款须在2020年12月10日前全部缴清。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全流程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在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tdcr-web/)获取拍卖出让公告、拍卖出让须知及其它相关拍卖出让文件,并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如不熟悉系统操作的竞买人,可提前到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咨询或培训。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土地均为现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愿意接受拍卖土地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腾冲市政务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联 系 人:陈保顺

    联系电话:0875-5169310

    开户单位: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腾冲支行

    银行账号:2412 9701 0400 1311 1

               

 

 

                                            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