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56884521-7-/2020-0908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公开目录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发布日期 2020-09-08 09:48:4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腾土储告字〔2020〕24号)

    经腾冲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

坐落

宗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加价幅度

(万元)

起始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其他

TCQS2020-099

腾冲市曲石镇曲石社区

231.72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限高及风貌: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本地烧制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131

40

 

TCQS2020-102

腾冲市曲石镇曲石社区

189.97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限高及风貌: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本地烧制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124

40

 

TCQS2020-108

腾冲市曲石镇曲石社区

198.23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限高及风貌: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本地烧制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125

40

 

TCQS2020-181

腾冲市曲石镇曲石社区

160.94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限高及风貌: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本地烧制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105

40

 

TCQS2020-182

腾冲市曲石镇曲石社区

160.00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限高及风貌: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本地烧制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104

40

 

TCQS2020-183

腾冲市曲石镇曲石社区

288.00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限高及风貌: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本地烧制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187

40

 

TCQS2020-184

腾冲市曲石镇曲石社区

198.00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限高及风貌: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本地烧制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129

40

 

TCQS2020-185

腾冲市曲石镇曲石社区

242.00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限高及风貌: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本地烧制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189

40

 

TCQS2020-186

腾冲市曲石镇曲石社区

197.00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限高及风貌: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本地烧制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155

40

 

TCQS2020-187

腾冲市曲石镇曲石社区

183.00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限高及风貌: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本地烧制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122

40

 

TCQS2020-188

腾冲市曲石镇曲石社区

116.00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限高及风貌: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本地烧制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78

40

 

TCQS2020-189

腾冲市曲石镇曲石社区

71.00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限高及风貌: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本地烧制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48

40

 

TCQS2020-190

腾冲市曲石镇曲石社区

155.00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限高及风貌: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本地烧制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104

40

 

TCQS2020-191

腾冲市曲石镇曲石社区

83.00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限高及风貌: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本地烧制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56

40

 

TCQS2020-192

腾冲市曲石镇曲石社区

201.00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限高及风貌: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本地烧制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134

40

 

TCQS2020-193

腾冲市曲石镇曲石社区

183.00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限高及风貌: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本地烧制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122

40

 

TCQS2020-194

腾冲市曲石镇曲石社区

121.43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限高及风貌: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本地烧制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81

40

 

TCWH2020-141

腾冲市五合乡腊勐社区

251.00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退距及限高:宗地内临道路一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米,宗地内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2.建筑风貌: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无釉筒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76

50

 

TCWH2020-142

腾冲市五合乡腊勐社区

219.00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退距及限高:宗地内临道路一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米,宗地内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2.建筑风貌: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无釉筒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88

50

 

TCWH2020-143

腾冲市五合乡腊勐社区

239.00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退距及限高:宗地内临道路一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米,宗地内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2.建筑风貌: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无釉筒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144

50

 

TCWH2020-144

腾冲市五合乡腊勐社区

241.00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退距及限高:宗地内临道路一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米,宗地内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2.建筑风貌: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无釉筒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145

50

 

TCWH2020-145

腾冲市五合乡腊勐社区

240.00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退距及限高:宗地内临道路一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米,宗地内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2.建筑风貌: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无釉筒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144

50

 

TCWH2020-146

腾冲市五合乡腊勐社区

239.00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退距及限高:宗地内临道路一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米,宗地内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2.建筑风貌: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无釉筒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144

50

 

TCWH2020-147

腾冲市五合乡腊勐社区

389.00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2.5

 

≤18

1.建筑退距及限高:宗地内临道路一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米,宗地内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18米以内;2.建筑风貌:屋顶为坡屋面,采用无釉筒瓦,整体风貌与集镇相协调;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0.5

234

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28日到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28日到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0年9月2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9月29日9时00分在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3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于2020年10月28日前交清全部土地价款。

    2.本次拍卖的土地均为现状拍卖,竞买人应在做出竞买决定前对拍卖土地的实际情况调查核实,愿意接受拍卖土地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3.本次拍卖仅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网络、信函及电话等方式申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腾冲市政务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联 系 人:陈保顺

    联系电话:0875-5169310

    开户单位: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腾冲支行

    银行账号:1340 1767 2984

 

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