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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6884521-7-/2021-1115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公开目录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发布日期 2021-11-15 15: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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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腾土储告字〔2021〕18号)

腾冲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坐落

宗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加价幅度

(万元)

起始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其他

TCTY2020-268

腾冲市腾越街道天成社区

9823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35

˃1.0,˂2.5

˃30

≤27

1.建筑退距:宗地临光华西路及东侧规划道路退让道路红线不低于5米,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日照等相关规范要求。2.停车位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少于1车位/100平方米或1车位/户配建,并应全部安装充电桩或预留接电安装条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车位要安装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相关规范要求配建。3.设施配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相关文件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该片区控规执行。

70

25

2653

600

该地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用于回迁安置房建设

TCTY2020-269

腾冲市腾越街道天成社区

3033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35

˃1.0,˂2.5

˃30

≤27

1.建筑退距:宗地临光华西路及西侧规划道路退让道路红线不低于5米,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要求。2.停车位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少于1车位/100平方米或1车位/户配建,并应全部安装充电桩或预留接电安装条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车位要安装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相关规范要求配建。3.设施配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相关文件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该片区控规执行。

70

10

819

200

该地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用于回迁安置房建设

TCTY2021-072

腾冲市腾越街道天成社区

2097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35

˃1.0,˂1.7

˃30

≤20

1.建筑退距:临翡翠西路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不低于5米,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要求。2.停车位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少于1车位/100平方米或1车位/户配建,并应全部安装充电桩或预留接电安装条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车位要安装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相关规范要求配建。3.设施配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相关文件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该片区控规执行。

70

5

567

150

该地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用于回迁安置房建设

TCTY2021-073

腾冲市腾越街道天成社区

3209

零售商业用地

˂45

˂1.6

˃20

≤15

1.建筑退距:宗地临翡翠西路建筑退距不少于5米,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要求。2.停车位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少于0.5车位/100平方米配建,并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相关规范要求配建。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该片区控规执行。

40

10

915

200

该地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用于回迁安置房建设

TCTY2021-075

腾冲市腾越街道天成社区

3454

零售商业用地

˂45

˂1.6

˃20

≤15

1.建筑退距:宗地临凤山南路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不低于5米,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要求。2.停车位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少于0.5车位/100平方米配建,并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相关规范要求配建。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该片区控规执行。

40

10

985

200

该地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用于回迁安置房建设

TCTY2021-076

腾冲市腾越街道天成社区

3172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35

˃1.0,˂1.7

˃30

≤20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2.停车位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少于1车位/100平方米或1车位/户配建,并应全部安装充电桩或预留接电安装条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车位要安装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相关规范要求配建。3.设施配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相关文件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该片区控规执行。

70

10

857

200

该地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用于回迁安置房建设

TCTY2021-077

腾冲市腾越街道天成社区

1558

零售商业用地

˂45

˂1.6

˃20

≤15

1.建筑退距:宗地临凤山南路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不低于5米,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要求。2.停车位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少于0.5车位/100平方米配建,并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相关规范要求配建。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该片区控规执行。

40

5

445

100

该地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用于回迁安置房建设

TCTY2021-078

腾冲市腾越街道天成社区

267

零售商业用地

˂45

˂1.6

˃20

≤15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要求。2.停车位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少于0.5车位/100平方米配建,并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相关规范要求配建。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该片区控规执行。

40

0.5

77

20

该地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用于回迁安置房建设

TCTY2021-079

腾冲市腾越街道天成社区

159

零售商业用地

˂45

˂1.6

˃20

≤15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要求。2.停车位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少于0.5车位/100平方米配建,并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相关规范要求配建。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该片区控规执行。

40

0.5

46

10

该地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用于回迁安置房建设

TCTY2021-080

腾冲市腾越街道天成社区

6290

零售商业用地

˂45

˂1.6

˃20

≤15

1.建筑退距:宗地临凤山南路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不低于5米,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要求。2.停车位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少于0.5车位/100平方米配建,并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相关规范要求配建。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该片区控规执行。

40

15

1793

400

该地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用于回迁安置房建设

TCTY2021-081

腾冲市腾越街道天成社区

18672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35

˃1.0,˂1.8

˃30

≤24

1.建筑退距:临光华西路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不低于5米,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要求。2.停车位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少于1车位/100平方米或1车位/户配建,并应全部安装充电桩或预留接电安装条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车位要安装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相关规范要求配建。3.设施配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相关文件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该片区控规执行。

70

50

5042

1100

该地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用于回迁安置房建设

TCTY2021-082

腾冲市腾越街道天成社区

5777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35

˃1.0,˂1.7

˃30

≤24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2.停车位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少于1车位/100平方米或1车位/户配建,并应全部安装充电桩或预留接电安装条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车位要安装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相关规范要求配建。3.设施配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相关文件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该片区控规执行。

70

15

1560

350

该地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用于回迁安置房建设

TCTY2021-099

腾冲市腾越街道上绮罗社区

7466

零售商业用地

˂50

˂1.5

˃20

≤20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及日照要求,地块临华严路一侧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不低于15米。2.风貌控制:满足腾越建筑风貌要求。3.其他要求:规划应满足消防、环保等方面要求。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该片区控规执行。

40

20

2240

5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1115日至2021126日到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tdcr-web/)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1115日至2021126日到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tdcr-web/)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126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1年12月6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1279时00分在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tdcr-web/)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由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确定出让相关约定事项、组织办理出让相关手续并签署土地出让相关确认文件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费用,并按规定申报缴纳相关税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全流程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在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tdcr-web/)获取拍卖出让公告、拍卖出让须知及其它相关拍卖出让文件,并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如不熟悉系统操作的竞买人,可提前到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咨询或培训。 

)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中心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五)详细约定事项见《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腾土储告字〔202118)》。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腾冲市政务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人:陈保顺  张燕飞

联系电话:0875-5169310

开户单位: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腾冲市支行

银行账号:2035 3052 2001 0000 0056 431

               

 

 

                                               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