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7-6-/2018-121000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界头镇 |
公开目录 | 乡镇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8-01-11 15: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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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省水利厅厅长助理惠二青带队到界头镇对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导抽查评估,省水利厅欧阳春妮、省水文局马绍维及保山市、腾冲市水务局、河长办等单位负责人员陪同。
督导抽查评估组通过开座谈会的形式听取界头镇总督察长汇报并听取永乐社区、桥头社区、顺河社区支书意见、查阅台账资料和现场抽查龙川江永安至界明段河道现场的方式就界头镇开展河长制工作督导抽查评估。
会上,总督察长汇报开展河长制工作来取得的管理成效和界头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结合界头镇河道实际情况,制定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先后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配套的制度。明确总河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总河长由镇长担任, 总督查长由镇人大主席担任,督察长由镇纪委书记担任,各社区支书担任社区段河长,形成市、镇、村三级联动。
通过督导抽查评估,评估组对界头镇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及相关痕迹档案整理归档的规范性、完整性给予高度肯定。指出,河长制工作正从第一阶段“见河长”转向第二阶段“见行动”。行动的主要内容:一是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二是河道非法采砂、采石等违法行动整治;三是河库渠管理和保护内违法建筑及非法种植作物整治;四是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整治;五是非法网箱养鱼、捕鱼整治。切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负责、守河尽责”,最终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