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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8-0-04_A/2018-1015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曲石镇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12 17: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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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曲石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腾冲市曲石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实现从“管理型”政府向“法治型”和“服务型”政府转变,承办好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a.执行基本政策。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基本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各项惠农强农政策,认真宣传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b.发展乡村经济。制定并组织实施乡镇经济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做好典型示范,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培植特色主导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c.搞好公共服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资源,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信息、卫生、医疗、计划生育、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d.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管理,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e.推进基层民主。加强和改进镇党委、政府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等工作。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依法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制定和落实乡规民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分别是曲石镇党委、曲石镇人民政府、曲石镇人大、曲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曲石镇林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政所、经济发展办公室,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2人;在编实有车辆5辆。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按照相关股室的布置,认真完成了2017年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基建决算及各项专项资金决算工作,同时做好各个账户的年度结转和新年度的建账及科目修订工作。

2)在保证日常业务开展、账务核算的同时,做好各账户会计账表、凭证等会计档案的打印、装订、归档工作。

3)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下划单位做好行政成本统计、资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政府债务的调查落实及录入上报工作。

4)认真做好2017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的录入工作,确保各种惠农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石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入合计50213109.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213109.84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石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支出合计38,929,082.10元。其中:基本支出24,750,679.19元,占总支出的63.58%;项目支出14,178,402.91元,占总支出的36.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017年度用于保障曲石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7,312,096.09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05%。

2017年度用于保障曲石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78,402.9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09,202.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4%。主要用于职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支出;

2.国防(类)支出2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征兵工作支出

3.共安全(类)支出158,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支出;

4.教育支出1,120,3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主要用于教育事业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1,8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文化广播人员工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5,424.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7.医疗卫生支出1,430,335.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事业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244,8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9.农林水支出16,777,446.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1%,主要用于农业项目开发、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等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204,8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交管站人员工资支出。;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5,993.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地震以及气象事务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2,984,3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及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石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0651.23元,完成预算的93.33%主要原因是我乡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17年我乡镇“三公”经费决算实际支出预算有所下降,达到了中央“只减不增”的要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7277.03元,完成预算的88.31%主要原因是我镇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车辆的保险、年审、维修、出车由镇党政办制定派车,统一管理并建好台账,所有公车定人定车,专人驾驶,责任到人。并严格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依程序报批经费,因此与预算相比有所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3374.2元,完成预算的97.86%主要原因是我乡镇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厉行节约,尤其是强化了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管理,实际支出与预算相比有所下降。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4728.43元,下降7.5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2558.16元,下降14.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70.27元,下降0.7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新增支出项目的审批管理,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人、车、会、话和差旅费、招待费等公共性、消费性支出,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观念,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整顿四风后的成效,有效地减少了损失浪费。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7277.03元,占44.91%;公务接待费支出303374.2元,占55.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0(相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7277.0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47277.03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度,曲石镇人民政府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3374.2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3374.2元。主要用于镇政府发生的接待支出。曲石镇人民政府2017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290个,来访外宾3793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曲石镇人民政府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50,679.19元,与上年对比增4397031.96元,增长21.6%,主要原因为:

1人员资金,新增310258.85元;

2日常公用经费,新增4086773.11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曲石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44,058,572.65元,其中,流动资产35,218,719.96元,固定资产8,839,852.69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减)累计摊销0元,其他资产5,282,309.09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38060.7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621240.75元,固定资产增加168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44,058,572.65

35,218,719.96

8,839,852.69

2,900,044.60

657,499.00

 

5,282,309.09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30421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30421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主要用于:维持机构运行的基本办公用品采购430421元。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乡镇无绩效评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