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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8-0/20261106-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曲石镇
公开目录 乡镇信息 发布日期 2026-11-06 1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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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石镇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通知

根据《腾冲市2026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曲石镇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群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享有国家其他医疗保障的公民,不受户籍限制,可参加腾冲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辖区内就读的大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保。

具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获得中国永久居留权,在腾冲居住但未就业,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无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其他证件但与腾冲居民形成事实婚姻的外籍人员,由其所在村或社区出具证明纳入参保)。

二、缴费时间及标准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6年10月10日至2027年1月31日,缴费时间除12月为1日至25日外,其余月份为全时段。2027年缴费标准为1124元,其中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资助724元。

各时段缴费标准为:

1. 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2. 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集中缴费期缴费标准为:

(1)2027年2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缴费400元;

(2)2027年7月1日至12月25日,个人缴费1124元。

3. 特殊人员缴费标准为:

(1)特困人员:

个人缴费标准:0元,资助标准400元;

(2)孤儿:

个人缴费标准:0元,资助标准400元;

(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个人缴费标准:0元,资助标准400元;

(4)农村独生子女父母:

个人缴费标准:220元,资助标准180元;

(5)两个女孩绝育的农村夫妻:

个人缴费标准:220元,资助标准180元;

(6)农村未满18岁的独生子女:

个人缴费标准:220元,资助标准180元;

(7)脱贫不稳定户:

个人缴费标准:220元,资助标准180元;

(8)突发严重困难户:

个人缴费标准:220元,资助标准180元;

(9)边缘易致贫户:

个人缴费标准:220元,资助标准180元;

(10)城乡低保:

个人缴费标准:280元,资助标准120元;

(11)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个人缴费标准:280元,资助标准120元。

三、重要提醒

除新生儿、动态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职工医保断保3个月内转居民医保人员、退役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待遇等待期内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其中,自2025年起,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的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在待遇等待期满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除有特殊规定外,不得要求返还已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逾期不履行缴费义务的,视为自愿放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