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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5-6-13_A/2018-0224004 发布机构 腾冲市明光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8-02-24 14: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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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镇卫生院党风廉政建设“九不准”制度

明光镇卫生院党风廉政建设“九不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严肃纪律,明确要求,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我院承诺所有医务人员做到卫计委“九不准”规定: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8.不准收受回扣;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