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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5-6-04_A/2017-1024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明光镇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8-25 18: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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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

明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明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情况。

明光镇位于腾北边陲,东与界头镇接壤,南与固东镇相连,西接滇滩镇,北与邻国缅甸毗邻。国土面积698平方公里,南北长54.4公里,东西宽12.8公里。辖9个行政村170个村民小组,2014年末总人口4万余人。主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负责本镇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腾冲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稳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保工资、保重点,保建设等资金得到较好落实,新农村建设、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所需资金得到较好保障,圆满完成全年财税收支目标任务,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有力促进了水塘镇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有保在压的原则,统筹合理地调度资金,把有限的资金使用刀刃上,大力压缩非工资性支出,对公务费、会议费、招待费等三公经费进行有效压缩,节减财政支出。2、坚持工业强镇,加强对工矿企业的财税服务,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3、坚持农业基础,“三农”经济持续发展。4、坚持生态优先,乡村面貌逐步提升。5、坚持稳定为本,和谐乡村建设有效推进。6、坚持固本强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夯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明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二)部门人员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明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313,865.77元。与上年的33,241,767.71元对比减少3,927,901.94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606374.55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707491.22元。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36.76万元,实际采购194.45万元,其中:货物类192.5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1.95万元。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明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收入合计48,785,967.48元。都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193,167.48元,占总收入的98.78%,基金收入592,800元,占总收入的1.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基本收入29,201,865.64元,项目收入18,991,30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6%、39.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明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支出合计55,414,707.06元。其中:基本支出29,313,865.77元,占总支出的53%;项目支出26,100,841.29元,占总支出的4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313,865.77元。与上年的33,241,767.71元对比减少3,927,901.94元,主要原因大力压缩非工资性支出,对公务费、会议费、招待费等三公经费进行有效压缩,节减财政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606,374.55元,占基本支出的6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9707491.22元,占基本支出的3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改善基础设施、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26,100,841.29元。与上年的25,997,454.49元对比减少103,386.8元,主要原因是镇本级财力减少,用于安排项目的资金减少。基本建设类支出2,3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8.8%,其他资本性支出23,800,841.29元,占项目支出的9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明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196,407.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与上年的59,239,222.2对比增加4,042,815.17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明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85,000元,支出决算为1,574,506.25元,完成预算的93.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0359.23元,完成预算的11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4147.02元,完成预算的51.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接待管理制度,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和范围,有效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55,387.5元,下降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15268.37元,增长20%;原因是2016年末,风干物燥,边境森林防火压力巨大,公务用车,特别是消防车的燃油支出必须安排,必须储备,导致公务用车经费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70655.87元,下降2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0359.23元,占42.6%;公务接待费支出904147.02元,占5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0359.2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70359.2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明光镇各部门(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04147.0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04147.0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部门(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92800元,支出2183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其他资本性支出1135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8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情况对比

资产

负债

资产负债率

2015年

58664997.42

14569361.77

24.83%

2016年

50218726.42

12294872.51

24.48%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明光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