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95-6/20251028-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明光镇 |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10-28 16:01:42 | 
| 文号 | 浏览量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明光镇是腾冲市的三个边境乡镇之一,西北部与缅甸克钦邦第一特区接壤,国境线长52.5公里,有6号、7号、8号、9号四个界碑及五条简易通道通往缅甸,有自治社区和麻栎社区2个抵边行政村、13个抵边村民小组,从7号出境30多公里即是缅北重镇板瓦。明光镇国土面积712平方公里,南北长54.4公里,东西宽12.8公里,辖9个村170个村民小组,有傈僳、白、阿昌、景颇等11种民族。2024年末全镇总人口为10195户41133人,共有少数民族3981人,属边疆多民族地区。明光镇党委下设村级党委1个,村级党(总)支部8个,村民小组党支部66个,机关、事业党组织3个,“两新”组织党支部7个,老干党支部3个,共有党员1239名,其中:女党员399名,少数民族党员86名,大专以上学历党员423名。明光镇党委、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定和工作部署,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促进明光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镇机关及辖区内村、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2)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镇、村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民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4)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6)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明光镇综合设置9个工作机构。分别是:明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明光镇基层党建办公室、明光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明光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明光镇边防和平安法治办公室、明光镇党群服务中心、明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明光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明光镇兴边富民事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明光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为:明光镇人民政府。
纳入明光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明光镇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明光镇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明光镇2024年末其他人员10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0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年末遗属14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完成财政总收入5,003万元,同比增长16.8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38万元,同比增长7.44%。财政总支出6,47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支出2,06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支出4,410万元。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3.9亿元、7.3亿元。有效化解债务风险,累计偿还债务663万元,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经济运行在克难攻坚中走稳向好。
农业产业稳步发展。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持续巩固耕地流出图斑整改,新增耕地610亩。工业发展平稳有序。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扶持壮大小微企业,加快企业转型、健康发展。文旅事业成效初显。
完成固定资产项目入库6.51亿元,完成率100.91%;完成报数5.54亿元,完成率128.73%。重点项目“提能”,续建项目“提速”,新建项目“提效”。
严格落实防返贫措施。毫不松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高监测帮扶效能。扎实推进村庄规划。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11份,宅基地审批80户。生态保护扎实有效。人居环境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持续提升,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
医疗服务持续改善,“一老一小”持续升级,重大风险防范有力。毫不松懈防风险、保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压实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消防、校园、食药品等安全生产责任。强边固防推进有序,基层社会治理有效,政府建设在效能提升中不断加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明光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64,778,932.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778,001.02元,占总收入的9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931.35元,占总收入的0.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442,805.68元,下降13.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443,009.30元,下降13.88%;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03.62元,增长27.98%。主要原因是:本年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6,624,400元、沿边居民补助减少583,000元,边转项目减少220,000元。本年较上年没有以工代赈项目3,860,000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2,000,000元、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技防项目900,000元等方面的拨款,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本年个人所得税代扣手续费增加203.62元,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明光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68,684,474.71元。其中:基本支出24,487,747.04元,占总支出的35.65%;项目支出44,196,727.67元,占总支出的64.35%;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619,779.99元,下降12.2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9,991.26元,增长2.43%;项目支出减少10,199,771.25元,下降18.75%。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2024年1月集中补发乡镇补贴188,500元,并在3月份实行乡镇补贴随月发放,津贴补贴增加;增加专职联防员4人,其他工资福利费增加;2024年集中支付2022-2024年公用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6,624,400.00元、沿边居民补助减少583,000.00元,边转项目减少220,000.00元。本年较上年没有以工代赈项目3,860,000.00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2,000,000.00元、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技防项目900,000.00元等方面的拨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明光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487,747.0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456,046.77元,占基本支出的87.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31,700.27元,占基本支出的12.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明光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196,727.6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分别为:
1.沿边居民生活补助23,372,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4符合条件的沿边农村居民生活补助;
2.惠民殡葬奖励项目266,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0年2季度到2021年3季度惠民殡葬奖励资金;
3.万寿菊土地流转补助及超产奖励资金115,167.69元,主要用于发放符合条件的万寿菊种植户2021年万寿菊土地流转补助及超产奖励。
4.万寿菊运输补助经费59,074.40元,主要用于发放符合条件的万寿菊种植户2022年运输补助;
5.2022年中央财政林草专项资金项目120,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明光镇沙河管护点房建设;
6.种烟村考核奖励资金项目541,000.00元,主要用于兑付8个种烟村2022年考核奖励;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1,5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2024年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
8.2023年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补助项目70,000.00元,主要用于明光镇农村公路的维修、保养、应急处置支出;
9.2023年体育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乌龙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0.2023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3,736.00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户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11.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80,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明光镇东山村防火通道建设项目;
12.2024年保山市级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11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级驻村工作队员对困难挂钩户补助、挂钩村公益事业支持支出;
13.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20,000元,主要用于改扩建自治村乌龙茶种植基地产业路1,000,000.00元、中塘村产业路建设120,000.00元。
14.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00,000元,主要用于麻栎社区种养结合发展项目500,000.00元、中塘社区2024年青贮饲料加工厂项目400,000.00元、自治社区乌龙坝民宿建设项目1,000,000.00元;
15.联防所运维经费支出14,996.00元,主要用于2024年联防所宣材料传制作费;
16.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资金11,75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各社区、派出所调解员调解纠纷补助;
17.2024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6,2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符合条件的农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18.边境物理拦阻设施项目1,677,300.00元,主要用于化解边境物理拦阻设施项目债务;
19.磨头街至洪塘桥公路第三标段项目308,400.00元,主要用于化解磨头街至洪塘桥公路第三标段项目债务;
20.自然村内道路三标项目416,100.00元,主要用于化解顺龙、中塘、凤凰村内道路项目债务;
21.兴边富民工程项目1,177,700.00元,主要用于化解辛街集镇道路建设项目债务;
22.腾冲市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技防项目2,373,700.00元,主要用于化解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技防10KV输电线路架设工程债务;
23.腾冲市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30,000元,主要用于凤凰社区秸秆加工厂建设项目700,000.00元、沙河社区乌龙茶初加工厂建设项目700,000.00元、沙河社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530,000.00元;
24.腾冲市2024年第一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1,350,000元。主要用于松园完小校舍基础设施项目50,000.00元、吴家寨村庄亮化工程200,000.00元、麻栎村河外二村民小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000.00元、顺龙村半山至马鹿塘道路建设项目200,000.00元、沙河村大石岗基础设施项目50,000.00元、中塘村老华寨四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50,000.00元、东营村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200,000.00元、自治村集镇基础设施提升项目100,000.00元、明光中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100,000.00元、麻栎村寨河二至寨河一道路建设项目100,000.00元;
25.明光镇产业发展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1年玉米青贮实验示范项目地租;
26.耕地轮作休耕专项资金51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户油菜种植补助;
27.边境维稳工作经费481,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边境维稳工作的伙食、租车等支出;
28.自治社区人饮项目114,7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自治社区人饮工程;
29.麻栎社区人饮项目445,3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麻栎社区人饮工程;
30.腾冲市明光镇自治社区乌龙坝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3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自治社区乌龙坝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
31.腾冲市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明光镇中塘社区中堂一二三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32.腾冲市2023年第二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400,000元,主要用于东营完小附属工程建设项目250,000元、麻栎社区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150,000元。
33.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250,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顺龙社区村民委员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
34.明光镇中塘社区烟区道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90,000元,主要用于中塘社区烟区道路建设项目;
35.省级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90,0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对困难挂钩户补助、挂钩村公益事业支持支出;
36.腾冲市2024年人大代表通讯、交通及活动费专项资金51,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4年度腾冲市级人大代表的通讯费、交通费,及人大代表开展活动的支出;
37.腾冲市2023年第一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5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明光镇中塘社区丰盛坝自然村恢复重建老吊桥项目;
38.明光镇凤凰社区尖坡人饮抗旱保通项目50,000.00元,主要用于凤凰社区尖坡人饮抗旱保通项目建设;
39.腾冲市2023年第一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50,000.00元,主要用于沙河社区大石岗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
40.腾冲市2023年中央财政第三批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35,912元,主要用于发放油茶营造补助资金;
41.明光镇2024年消防“一队一站”建设补助资金35,000.00元,主要用于明光镇消防队“一队一站”建设弱电检修、消防服装购置、门牌制作支出;
42.腾冲市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7,010.00元,主要用于兑付东营小坡头新植红花油茶补助;
43.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6,690.00元,主要用于兑付沙河新植红花油茶补助;
44.腾冲市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8,000.00元,主要用于凤凰张绍飞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
45.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市级配套资金2,380.00元,主要用于兑付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
46.2024年第一季度重点项目考核奖励专项资金111,729.88元,主要用于顺龙“四位一体”项目前期费、吴家寨危桥监测费、监理费、2019年村组道路监理费;
47.腾冲市2023年度重点项目考核奖励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吴家寨危桥评审费、监理费;
48.轮值联防员工资及人身意外险经费57,6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轮值人员的工资及购买轮值联防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49.2024年第二季度重点项目考核奖励资金2,43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防火宣传马甲;
50.东营强边固防“四位一体”建设项目370,000.00元,主要用于东营社区“四位一体”项目建设;
51.以前年度项目列支1,779,945.70元,主要用于列支明光镇2012-2019年镇级资金项目辛街集镇、白虎山大桥、地鼓塘大桥、中心公墓改道等工程项目;
52.2024年镇级项目523,346.00元,主要用于明光镇2024年镇级项目资金森林防火项目、项目前期费、边境物理拦阻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明光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647,522.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75%。与上年相比减少12,515,200.02元,下降16.88%,完成年初预算的151.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234,95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1%,完成年初预算的80.61%。主要用于政府、党委、人大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下设支部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镇本级配套相关项目支出,党建经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村干部绩效考核、在职人员绩效考核、村级的党建经费等预算未执行。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23,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主要用于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200,000.00元平安建设经费没有支付需求,未执行预算。
5.教育(类)支出1,951,562.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9%。主要用于营养餐改善计划人员工资、代课教师工资、教育发展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冲销以前年度教育支出账务。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45,21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完成年初预算的60.72%。主要用于党群服务中心人员工资;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200,000.00元文化工作专项经费没有支付需求,未执行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64,47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2%,完成年初预算的745.85%。主要用于定补、优抚、公益性岗位、沿边居民生活补助等支出,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统筹内外养老保险差额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仅为本级预算,预算执行包含上级指标,2024年沿边居民生活补助支出23,372,00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88%。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04,072.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9%;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和办公经费,单位医疗保险、大病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村医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预算取数与实际缴纳基数计算口径不一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中塘村老华寨四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笔资金属于上级指标,年初未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25,18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完成年初预算的71.24%;主要用于兴边富民事务中心人员工资,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级预算的项目前期费300,000.00元未能执行。
12.农林水(类)支出15,556,19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3%,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4%。主要用于综合保障技术服务中心人员和公用经费,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项目、森林资源管理、抗旱、农村供水、“四位一体”项目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边转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属于上级指标,年初未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笔资金属上级指标,年初未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预决算无差异。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经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9,8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完成年初预算的96.7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取数与实际缴纳公积金基数计算口径不一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2,5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完成年初预算的20.63%;主要用于2024年消防“一队一站”建设、中央自然灾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镇本级预算的400,000.00元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没有支付需求,未执行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7,200.00元,决算为457,346.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0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7,650.89元,增长63.5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82,393.9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88%,完成年初预算的91.2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3,200.00元,决算为196,486.6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96%,完成年初预算的57.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00.00元,决算为78,46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16%,完成年初预算的40.4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2,393.91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484.02元,下降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9.00元,下降0.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8,4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59.00元,下降0.3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7,200.00元,支出决算为457,346.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0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7,650.89元,增长63.5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82,393.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3,200.00元,决算为196,486.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00.00元,决算为78,4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4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购置公车时严格按照批复标准和预算标准购置;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降低;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量入为出的原则,我单位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工作长效机制,严格开支公务活动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格监督问责,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以实际行动遏制“舌尖上的浪费”,使得“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82,393.91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484.02元,下降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59.00元,下降0.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8,4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59.00元,下降0.3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长的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一辆,价值182,393.91元,上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纯增。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着视频会议和网络办公的普及和推进,部分工作不再需要公车协助往返,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减少,燃油费和维修费减少;本年我单位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流程,明确接待标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努力降低接待费用,故本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我单位本年由于车辆老化,报废车辆云M59102越野车1辆,新购置云MG3060皮卡车一辆,价值182,393.91元,主要用于日常汛期巡查工作。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云MG6396皮卡车、云MU2442越野车、云M59617越野车、云MG3060皮卡车、云M56940野越车、云M51956水罐消防车、云M51777吸粪车、北京吉普消防车、天河消防车在辖区开展耕地流出图斑整改、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指导、安全生产、汛期巡查、家居环境整治、消防救灾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本单位相关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检查、督查、考核等公务活动支出,用于因招商引资、洽谈项目、服务辖区纳税企业等工作需要发生的相关接待费用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明光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5,923.96元,比上年减少226,018.82元,下降14.9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明光镇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光镇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光镇办公采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压缩一般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办公费310,230.61元;印刷费18,944.8元;电费7,389.47元;邮电费48,651.55元;差旅费115,586.00元;维修(护)费1,620.00元;会议费50,520.00元,培训费25,499.00元;公务接待费78,466.00元;工会经费41,325.7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486.63元;其他交通费233,195.0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明光镇资产总额1,017,387,847.45元,其中,流动资产70,245,418.48元,固定资产5,395,068.8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0,854,188.47元,无形资产2,708,361.47元(净值),其他资产918,184,810.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5,14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4,730.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3,23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9项,账面原值387,48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50平方米,账面原值78,911.3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5,460.59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473.4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5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913.4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8,473.4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0,514.8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明光镇共开展自评项目5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明光镇不涉及此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