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5-6-15_B/2018-072901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明光镇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障 | 发布日期 | 2018-07-29 21:3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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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贴息贷款办理流程
贷款申请:有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其产业发展计划和脱贫计划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腾冲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申请审批表》,由村委会(社区)、驻村扶贫工作队负责初审。
贷款调查:村委会(社区)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对贫困户小额信贷申请要认真进行贷前调查。重点调查贷款申请是否符合贷款的范围条件、贷款是否用于发展脱贫产业等,调查核实后报乡镇联合审查组审核。
贷款审核:村委会(社区)每月25日前,收集汇总本村委会(社区)小额信贷申请情况,并组织村“三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在次月5日前完成贷款申请的初审(没有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由村委会、社区初审),并报请挂包村领导签署意见,再提交乡镇组织联合审查组进行审核,乡镇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审查结束,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贫困户按相关要求提交承贷金融机构审批。
贷款审批发放:承贷金融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对小额信贷贷款户相关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实地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