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5-6/20250819-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明光镇 |
公开目录 | 乡镇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8-19 09:28:06 |
文号 | 浏览量 |
明光镇各位群众: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明光镇2025年沿边居民生活补助申报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边民补助申请人员条件
一是必须为明光镇居民;
二是在明光镇拥有固定住所;
三是户口在明光镇且每年居住时间满6个月以上。
以下人员不纳入边民补助范围
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死亡的;
2. 公职人员(公务员、教师、医生、国企员工等)不得申请;
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户口迁入时间和居住时间不足6个月,新生儿出生落户不足6个月的;
4. 户口迁移的学生,毕业后在当年12月31日以前将户口回迁但不满3个月的;
5. 在国外就读的;
6. 拒服兵役的;
7. 现役义务兵和服兵役的义务兵退伍后未回乡办理有关手续的;
8.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的;
9. 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10. 刑罚(含附加刑)未执行完毕及刑满释放后未回乡办理有关手续的。
补助标准
2025年补助标准为自治村、麻栎村每人每年1000元,凤凰村、东山村、中塘村、顺龙村、沙河村、松园村、东营村每人每年500元。
申领方式
可向村民小组长、村委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本户户口簿复印件,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及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将身份证正反面及银行卡正面复印在一页纸上),申请表、承诺书可到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长处领取。
各位群众,申请沿边居民生活补助时一定要实事求是,根据告知书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杜绝出现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沿边居民生活补助的情形,若出现骗取沿边居民生活补助行为,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收回被骗取的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