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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9-2-06_C/2015-0718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固东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3-08-13 19: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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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东镇关于开展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固东镇关于开展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社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水利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云水安监〔201320号)及《保山市水利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等会议及文件精神,深刻吸取近期一些地区和行业发生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防范各类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我镇决定于今年6月至9月在全镇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为确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经研究,决定成立固东镇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张文崇    

副组长:赵国兴  纪委书记

张家智  副镇长

蔺以生  派出所所长兼副镇长

  员:杜加能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郑跃庄  党政办负责人

段会祺  安监站长

    供电所长

白家祥  工商分局长

刘安翔  中心学校校长

濮玉东  国土所长

黄志明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郭云盛  司法所长

孙家江  中心卫生院长

各社区支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管站,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杜加能同志承办资料收集及上报工作。

二、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促进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项目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促进水利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三、检查范围

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法人、场所和设施。重点是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与检验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在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行动中发现问题较多和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的单位。

四、检查内容

(一)镇水管站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决策部署,牵头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二)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主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安全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情况。

(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1.水利工程建设。主要检查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备案;执行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和油库、炸药库、仓库、施工生活区等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水电站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灌区节水改造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施工安全等。

2.农村水电。主要检查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落实,农村水电企业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已建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年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等。

3.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主要检查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合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自然灾害和有毒气体的监测与防治等。

4.人员密集场所。以防范火灾、爆炸和防止踩踏为重点。主要检查医院、办公场所、宾馆、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与安全疏散通道设置以及消防器材配备等。

五、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座谈会、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听取被检查单位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二)深入施工和生产作业现场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

(三)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意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六、方法步骤

此次大检查与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深化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采取单位自查与主管部门抽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检查督促与落实整改相结合的方法,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整改阶段(6—7月)

各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范围和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相关检查内容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所有在建水利工程和已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分别填写《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检查表》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生产检查表》;必要时填写《重大安全隐患挂版督办申报表》,报镇人民政府水管站。

(二)镇人民政府抽查阶段(715—85日)

镇人民政府组织检查组,对所管辖的水利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本地区的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10%。要按照《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检查表》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生产检查表》逐项填写检查意见,并对照被检查单位的自查整改报告核查其自查整改情况,指出存在的重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意见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记录。

(三)县水务局抽查阶段(811—25日)

县水务局将适时派出检查组对本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领导小组,结合本社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把这次大检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社区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检查,检查方案要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坚决防止检查工作走过场。

(三)认真分析,加强总结。各社区各单位要结合这次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在深入开展检查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进行总结,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治本之策,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检查报告,于2013810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告及《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检查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生产检查表》、《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申请表》(零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自查表》、《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等材料报送镇水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