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9-2-06_C/2015-0718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固东镇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3-08-13 19:2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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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东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生态立镇” 战略部署,坚持“引、截、治、疏、保、管”六字方针,科学谋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全面推行水环境综合治理“河长制”工作机制,巩固提升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成果,消除河流水质浑浊现象,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水质明显改善,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为美丽固东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河长制”顺利实施,成立固东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继才 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文崇 镇长 成 员:杨建涛 党委副书记 赵国兴 纪委书记 张家智 副镇长 张占映 副镇长 蔺以生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王 胜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黄志明 综治办主任 郑跃庄 党政办负责人 段会祺 企业办主任 李加逵 集镇办主任 董诗香 财政所负责人 杨善荣 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邵曰珠 兽医站站长 朱绍泽 农科站站长 杜加能 水利站站长 段会祥 文广中心主任 张 新 供电所所长 白家祥 工商分局局长 濮玉东 国土所所长 刘安翔 中心学校校长 孙家江 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利站,由杜加能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按照“条块结合、分工负责,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的工作原则,确定镇级班子成员担任河长,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支书)担任属地副河长,河长是所负责河道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加强纵向、横向协调联系,牵头组织所负责河道治理方案的制定、落实并督促我镇属地责任主体按时实施完成各项具体任务、实施长效管理;副河长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工作确定的各项措施。 “河长制”情况一览表
三、实施范围 全镇范围内镇、村二级河道。 四、主要任务分解 (一)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河道的日常巡逻检查,及时制止非法采砂行为。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及时查处违法采砂行为,发现违法采砂行为要及时制止和上报。 牵头单位:国土所、水利站 责任单位:国土所、水利站、安监站、林业站、工商分局、各村(社区) (二)加大对非法采选企业的打击力度。安监站牵头,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推进,关停、取缔一批非法采选厂和作坊。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对采选企业的日常监管,对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要从用地、供电等源头加强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安监站 责任单位:安监站、企业办、国土所、水利站、电管站、供电所、各村(社区) (三)加强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严把工业项目准入审批关,按规划布局工业项目,严格选址和执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制度及“三同时”制度,加强工业企业的废水收集和处理,提高废水处理技术水平。建立健全环保日常监管机制,对企业的废水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监控,加大监督性监测的频次,严肃查处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企业办 责任单位:企业办、安监站、工商分局、各村(社区) (四)开展河道治理、水面保洁。建立健全河道巡查和河面日常保洁机制,专人负责,分段落实,及时查处随意向河道扔垃圾、倾倒废土、破坏河堤等违法行为,定期实施河道清淤,确保河道水流畅通。 牵头单位:各村(社区)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集镇办、水利站、安监站 (五)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行以测土配方施肥为主的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积极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强化监管,确保排放符合标准;加强对病害动物尸体的无害化管理,杜绝向河道、沟渠丢弃病害动物尸体。 牵头单位:农科站、兽医站 责任单位:农科站、安监站、兽医站、烟办、各村(社区) (六)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督管理。开展餐饮业废水排放治理工作,确保餐饮业废水排放达标,同时严格餐饮业审批制度,严肃查处无证照经营的餐饮业的行为。 牵头单位:工商分局 责任单位:工商分局、安监站、各村(社区) (七)加强修配、洗车业的规范管理。结合道路、管网铺设等情况,合理布局审批洗车店,同时加强修配、洗车业的废水排放治理,排放必须达标,并将污水排入污水管道,对随意排放污水或污泥的修理店、洗车店,要依法查处、限期整改,未按时整改的一律予以取缔。 牵头单位:集镇办 责任单位:集镇办、安监站、工商分局、各村(社区) (八)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排放管理。建立健全城乡垃圾日常收集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采取科学方法,对城乡(尤其是沿河小区、村庄)的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理。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推进的原则,选址规划固东镇污水处理场。完善城乡(尤其是沿河小区、村庄)生活污水排放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生活污水排放制度,并加强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集镇办 责任单位:集镇办、安监站、项目办、各村(社区) 五、具体措施 (一)实行河长巡查制。由河长组织,在责任河段,开展每月不少于二次的巡查。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照任务分解,加强日常管理,镇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总结各阶段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牵头单位每月负责召集责任单位进行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 (三)聘请河道巡查员,加强河道巡查。按照所确定的5个责任河段,聘请5名河道巡查员负责对河道的日常管理。 (四)加大对河道抛弃垃圾和病害动物尸体的处罚力度。发布公告及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社会参与,鼓励对向河道抛弃垃圾和病害动物尸体行为进行举报。采用手机视频、照片举报,查证属实的以电话费形式进行奖励。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3年3月,下发关于对全镇河道推行“河长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确定全镇5条河道13个河段河长制管理分工。河长根据“河长制”工作要求,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宣传动员。2013年4月,各村(社区)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全面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管理的重大意义。河长负责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建立健全河道管护的村规民约。 (三)实施管理。2013年4月,启动“河长制”管理,河道巡查员就位,进入常态化工作阶段。 (四)逐步完善。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创造性地开展“河长制”管理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策略,不断丰富和完善“河长制”管理的内容和方法,不断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积极扩大水污染防治的工作成效。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专题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河长要亲自抓,及时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出现的问题,构建上下联动、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制定“河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对河长、各单位及各村(社区)“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问效。镇随机调研督查组将把此项工作列为重要督查内容。 (三)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加强“河长制”的舆论宣传,通过多举措、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河长制”管理中,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河道治理难度大、推进速度快、措施扎实有力的,要大力宣传,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对群众不满意、治理不到位的,要给予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