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9-2-/2021-0814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固东镇 |
公开目录 | 乡镇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8-14 16:5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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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发改价格〔2021〕394号
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固东镇集镇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固东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收取固东集镇停车费的请示》(固政函〔2021〕12号)已收悉。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676号)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属政府定价范围。我局按照有关价格规定和程序,在现场调研、成本测算、问卷调查、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固东镇集镇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小型车辆(7座以下):白天(当日早8时至晚20时)停放,收费标准为3元/小时·辆次,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辆次,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夜间(当日晚20时至次日早8时)停放,按白天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二)大、中型车辆:白天(当日早8时至晚20时)停放,收费标准为10元/小时·辆次,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辆次,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夜间(当日晚20时至次日早8时)停放,按白天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三)各型车辆停放时间20分钟以内不收费。
(四)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1162 号)要求,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含2小时)免收停放服务费。
(五)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卫生救护、救灾抢险、环卫保洁、医疗废弃物转运、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应急抢险等特殊车辆免收停车费。
二、执行时间
首次临时价格执行时限自2021年8月15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止,试运行一年;试运行期满后无异议继续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执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服务成本发生变化需进行价格调整,按相关程序确定执行。
(二)接文后抓紧做好相关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3日
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