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3-3-07_k/2018-0206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猴桥镇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01-22 19:46:38 |
文号 | 浏览量 |
全镇人民: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越来越多的进入普通百姓家庭,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极大便捷。为进一步创造平安、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猴桥镇人民政府特别提醒:
一、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积极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二、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开拼装、改装、组装车和报废车,不超速、超载和超员行驶,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
三、外出赶集、参加红白喜事及其它活动时,不乘坐低速载货车、三轮农用车、电动三轮车等非载人车辆;不乘坐非法营运客车、黑车或无牌无照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
四、严禁在道路上占道设摊、堆物放料以及晒粮打谷。乡村道路坡陡、路窄、弯多,遇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时,车辆应禁止通行。
生命只有一次,幸福来之不易。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行文明路,驾文明车,做文明人,为自己、为家人、为他人的幸福生活共同努力。
猴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