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3-3-16_C/2018-0205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猴桥镇 |
公开目录 | 乡镇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7-11-23 11:1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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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2日,猴桥镇司法所内一片欢腾,17户傈僳群众喜笑颜开,不停的向党委、政府相关领导表示感谢:十年的山林纠纷就此解决,消除了邻里之间多年积怨。
事情得从十多年前说起。
猴桥镇金家社区小坡村民小组乔某、窦某等17户傈僳族群众,世居猴桥镇槟榔江边,道路交通通达条件十分不便。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乔某、窦某等17户响应云南省边疆建设以及槟榔江电站建设移民搬迁政策号召,于1990年集体从熊脚自然村搬迁至猴桥镇金家村委会小坡村民小组。当时,政府针对淹没的水田及山林进行了移民搬迁补偿,乔某、窦某等17户傈僳族群众因为补偿资金分配以及当时山林分配的问题发生矛盾。为鼓励和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在各级政府的努力协调下,17户傈僳群众与某国有林场进行借山造林。由于借山造林地块集体内分配又发生矛盾,整个傈僳寨子自1997年至今,先后通过调解、审判、信访等途径寻求解决集体内的矛盾,经多部门调解、解决,一直没有达成共识。10多年来17户农户积怨很深,多次在村民小组内引发强烈争执。
2017年10月30日18户农户再次提出申请,请求党委、政府帮助解决。11月22日,猴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尹常乐组织猴桥司法所、林业站、综治办、执法大队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组织所涉群众再次进行调解。
在调解中,尹副镇长及众人针对17户农户10多年来的纠纷症结作深入细致的剖析,通过设身处地的为17户傈僳族村民着想,互换想法、互置感情,引导村民向解决问题的方向去思考和考虑,最终打开心结;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17户农户知道自己曾经做错了什么,做对什么,明白久拖不决不是办法,立竿见影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通过涉及纠纷相关法律、法规的灌输使17户农户知道只有守法才有获取利益和权益的空间,只有法律的保护自己才能获得属于自己的一切。
经过合法合规、入情入理的调解, 17户农户最终达成共识,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十年纠纷一朝解决,司法所充满了欢声笑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