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3-3-05_A/2018-0731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猴桥镇 |
公开目录 | 乡镇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8-07-30 13: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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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调整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申请条件: 承包期内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本集体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对个别农户承包耕地适当调整:
①因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的;
②因土地征用,承包方自愿将安置补偿交集体组织,要求继续承包的;
③兴办乡村公共设施占用承包地的;
④个别农户人均承包地面积不足本集体组织人均承包地面积二分之一的。
(调整承包地,应在机动地、交回或依法收回承包地、复垦地、新开垦地中或以互换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