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5-X-02_Z/2016-0921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北海镇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09-21 12:1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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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乡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推动全乡党建工作开展,北海乡结合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北海乡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党委书记职责
1.负责党委全面工作,主持召集党委会议和党员(党员代表)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贯彻党委的决议和决定;研究安排党委工作,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和党员(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2.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
3.负责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党建目标的实现,及时准确地完成是上级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4.负责党委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与管理。
5.负责党委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按时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搞好党委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
6.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职能部门,广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7.检查党委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上级党委和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全面贯彻党委会的各项决议,并结合工作实际,经常性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
2.负责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工作,组织检查和监督各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党委书记不在时,负责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
3.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发挥各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抓好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推荐、民主监督工作。
5.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教育、培养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意见。
6.负责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审核并上报。
7.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书记、乡长行驶职权,做好领导班子的团结、协调等工作。
三、组织委员(组织员)的职责
1.负责基层党委的组织建设,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组织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组织过好组织生活,并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各党组织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委全体党员的思想情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委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认真负责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收缴情况。
5.做好党委会议记录。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班子成员抓党建职责
各班子成员要按照挂钩联系职责,指导和督促好各挂钩村(社区)开展好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