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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5-X-/2020-0127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北海镇
公开目录 乡镇信息 发布日期 2020-01-25 18: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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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乡人民政府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举办大型活动、聚会、群体性宴请、街天赶集等活动的通告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做好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腾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腾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北海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乡范围内一律禁止大型活动,聚会、群体性宴请、街天赶集等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乡范围内一律不得举办文化体育、旅游节庆等大型活动;一律不得组织群众聚会,广场舞等群众性聚集活动。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乡范围内严禁群众自发组织的红白喜事、婚丧嫁娶等群体性宴席、集会。

三、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乡范围内一律取消所有集镇街天赶集等活动,禁止个人和商户进行商品展销、摆摊设点招揽顾客。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乡范围内的宾馆、客栈一律停办、接待商务会议活动。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关闭所有景区、景点,关闭所有经营性集中式温泉,并无条件做好退票工作。

六、全乡所有学校一律不得提前开学补课及举办培训班。

七、全乡范围内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寺观庙宇不得举行任何聚会活动。

八、呼吁全乡群众、团体高度关注外来人员特别是自湖北返乡人员和群体,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汇报。

九、全乡所有群众要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公共活动场所、家居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增强自我保护和防控意识,春节期间尽量减少结队出行、走亲访友等活动,不信谣,不传谣,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十、以上通告事项,请全乡所有群众和团体高度重视,如有不听劝告,擅自违反的个人和团体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无理取闹、扰乱医疗机构、疾病防控机构等单位工作秩序的,由有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875—5130001

北海乡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