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 越 镇 行 政 职 权 许 可 流 程 图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需要颁发许可证件,颁发许可证的,按规定执行。
行 政 征 收 流 程 图
条件: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行政征收范围
确认行政征收标准、额度、有上下限之分的明确按下限标准收取
出示身份和征收标准以及征收法律法规、文件
告知征收额度
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