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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78-8-13_B/2015-0720004 发布机构 腾冲市腾越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2-08-15 17: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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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腾越镇完善村卫生所附属设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2年腾越镇完善村卫生所附属设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腾越政发〔2012

腾越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2年腾越镇完善

村卫生所附属设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镇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村卫生所附属设施,改善就医环境,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将《2012年腾越镇完善村卫生所附属设施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二年

2012腾越镇完善村卫生所附属设施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卫生服务网网底建设,提升村卫生所整体服务能力,改善群众就医环境,满足农村居民医疗保健和健康需求,推进全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发挥资金最大效益的原则,全面完善村卫生所附属设施建设,改善村卫生所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村卫生所服务能力,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乡村一体化管理水平,满足农村居民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需求,逐步实现小病不出村的目标,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村卫生所附属设施完善工作的领导,成立镇完善村卫生所附属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鲁孟文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张家楼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寸耀文 镇财政所所长

张志林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寸守鹏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周自广 镇国土所所长

寸爱蓉 镇纪委专干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清伟 镇卫生院院长

杨必位 镇城北医疗服务中心主任

肖敬祥 镇勐连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由张志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具体日常事务。

三、资金安排

按照腾政发〔201278号文件的35.07万补助资金安排,结合各所的实际附属设施建设,适度使用村卫生所事业发展金,动员村集体和社会力量筹集建设资金。

单位名称

附属设施内容及规模

补助金额(万元)

永乐卫生所

厕所12/伙房20

1.60

沙坝卫生所

厕所12/伙房20

1.60

黄坡卫生所

厕所12/伙房20

1.60

洞山卫生所

厕所12/伙房20

1.60

朝阳卫生所

厕所12/伙房20

1.60

尚家寨卫生所

厕所12/伙房20

1.60

马常卫生所

大门10/阳光棚10/厕所20

1.54

田心卫生所

瓷砖50/更换地板120/厕所20

3.82

岗峨卫生所

大门17/火房25

1.22

盈水卫生所

伙房25

1.13

山河卫生所

伙房25/垃圾坑5立方米/雨棚25

1.90

大宽邑卫生所

重新建厕所

4.20

侍郎坝卫生室

厕所维修20/硬化道路25

1.62

核桃园卫生所

水塔2立方米伙房/25

1.24

勐连街卫生所

厕所20

1.60

寸家寨卫生所

伙房库房40

3.20

下勐连卫生所

厕所20㎡伙房30

4.00

合计

项目个数17

35.07

四、建设要求

此次安排的资金原则上主要用于村卫生所厨房、厕所、场地硬化绿化、围墙、大门等附属设施建设,部分村卫生所用于完善业务用房,不能用于购买设备或挪作他用。有关建设要求、竣工验收与备案要严格按照《腾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所建设管理的通知》(腾政办发〔2009133号)要求实施,领导小组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制定好实施方案,规划好建设内容,切实把卫生所附属实施建设好,确保设施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完成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场所和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建设,绿化硬化到位,标志醒目,杜绝前几轮村卫生所建设因实施不完善造成的闲置现象。

五、管理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卫生所附属设施建设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各卫生所建设方案、规划和图纸设计,统一工程分片招标、组织施工,确保建设质量。保证该项工作全面落实,实施后的村卫所不能出现欠债。

(二)加强资金管理。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卫生院、经济发展办、财政所要定期对建设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建设资金到位,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建成后,要及时记入村卫生所固定资产,加强村卫生所财产的管护和使用,对财产的日常管护费用要列入当期、当年的运营成本,不能使用事业发展金。

(三)实行竣工验收制度。附属设建成后,由镇统一组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县卫生局项目办备案,待县完善村卫生所附属设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复查。

(四)加强监督管理。镇统一对村卫生所附属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建设现场质量监督与协调管理,对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须及时汇报和处理。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卫生院要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

六、有关要求

(一)村卫生所急需附属设施必须于20127月底前开工建设,201210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备案。

(二)进一步完成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强管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三)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着力加大乡村医生进修与培训力度。

(四)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的执行力度,增加公共卫生服务力度及规范性,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的跟踪管理,完善、充实居民健康档案,全面提升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质量和使用效益。

腾越镇党政办公室 201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