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越政发〔2012〕65号 关于腾越镇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社区、村,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腾冲县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提出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2年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紧紧围绕“两强一堡”战略,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行业领域乱收费问题,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全镇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集中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着力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坚决纠正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及课堂内容课外补并收费等行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中心学校 协办单位:镇纪委、财政所 (二)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加强涉农收费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制,坚决纠正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水利灌溉、农机服务等方面乱收费问题。深化面向农村基层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清查,严禁在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以及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纠正超范围筹资筹劳、以资代劳标价过高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办法,规范奖补范围,提高奖补标准。加强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征地、补偿不到位、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财政所、社会事务办、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心校、国土所 (三)继续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促进依法征地拆迁。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征地拆迁、不按规定确定补偿标准、先拆迁后补偿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改变土地性质骗取报批和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非法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牵头单位:国土所 协办单位:司法所、镇纪委 (四)进一步强化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的监管。开展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和违规发放、使用、滞留专项资金的行为。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财政所、社会事务办 (五)深入治理向非公企业乱收费问题。切实落实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坚决纠正和查处向非公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的行为。严禁安排非公企业接待,严禁向非公企业报销不应由其承担开支的费用;严禁强行向非公企业推销商品;严禁强行要求非公企业定点购买物品、订购报纸杂志;严禁强制非公企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强行向非公企业拉赞助、拉广告;严禁对非公企业搭车收费。 牵头单位:腾越、来风工商分局 (六)深入治理庆典、研讨会过多过滥问题。巩固庆典、研讨会专项治理成果,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开支,严格控制由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主办、财政出资的活动,坚决纠正违规举办行为,建立健全对活动的审批、监督和管理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单位:财政所、党政办 (七)深入治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等环节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等环节的不正之风,积极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闲置保障房等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分配等情况,强化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协办单位:财政所 (八)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推行以省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大检查,试行层级与票据共同管理的两票制,压缩药品购销中间环节。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 牵头单位:卫生院 协办单位:经济发展办、工商分局 (九)继续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推动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监管责任的落实。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继续加强药品专项整治,推进违法药品广告的清理整顿工作,完善基本药物多部门监管协作机制,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 牵头单位:腾越、来凤工商分局 协办单位:经济发展办、卫生院 (十)继续加强扶贫资金、救灾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强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监管,确保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各地强化对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坚决纠正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完善公积金管理机构内控机制,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对基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资金、救灾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协办单位: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十一)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开展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的民主评议活动,同时对去年民主评议过的单位进行“回头看”,加强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促进各部门、各行业进一步整改突出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也可有计划地对商业银行、大型零售企业和电信行业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不断拓展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 牵头单位:镇纪委 协办单位:党政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好纠风工作责任制。要切实抓好本镇的纠风工作。镇纪委要依法履行职责,协助抓好各部门的纠风工作,确保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细化任务分解,严格进行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明确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工作时限,加强工作协调、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各任务的责任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牵头部门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深化改革,结合相关领域业务工作,着力突破体制机制性障碍,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要把纠风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政府绩效管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不断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要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评价标准,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纠风工作评价机制。要针对重点领域乱收费问题,按照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收费与服务统一等基本要求,实行收费项目公示和听证制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建立深化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监督检查,促进部门依法行政。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并支持新闻舆论和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或曝光。 (四)抓好任务分解,做好纠风工作情况报送工作。 各部门要按照纠风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抓好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责任分工积极主动完成任务。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