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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78-8-/2021-0301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腾越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21-03-01 16: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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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腾越街道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腾冲市腾越街道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腾冲市腾越镇撤镇设街道的批复》(云政复〔2020〕25 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保办字〔2019〕10 号)、《中共腾冲市委 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腾冲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腾发〔2019〕2 号)和《腾冲市腾越街道设置工作方案》(腾办发〔2020〕24 号) 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主要职责(一)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中国共产党腾冲市腾越街道工作委员会为中国共产党腾冲市委员会派出机构,领导街道全面工作。1.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辖区内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2. 讨论并决定辖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抓好国家安全、人民武装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面力量,整合各类资源,统筹推进街道生 态环境保护、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工作。 3. 领导本街道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 自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辖 区内各方面关系。 4. 加强本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社区党组织建设,统筹推 进街道社区党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按“四双工作法”抓实城市基层党建,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认真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 5.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奖惩和监督。对上级部门派出(驻) 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对社区工作者 队伍进行教育、管理。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 领导本街道的基层治理,抓好社区建设,加强社会主义 民主法治、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和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五美一最”建设、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民生保障、民族宗教等工作。支持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统一战线成员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7. 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机制。以群众利益和 需求为导向,优化基层公共服务体系。8.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街道党的政治建 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领 导和支持街道纪工委(监察室)的工作。 9. 对必须由党工委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做出决定。 10. 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街道人大工委的职责 1.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工作部署,制定街道人 大工委工作计划,组织闭会期间辖区内人大代表有关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5. 协助本辖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了解民意,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6. 联系本辖区人大代表,定期召开座谈会和走访代表,接待、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听取和反映人大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督促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 在市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承办市人大常委会本辖区的人大代表选举和罢免有关工作。 8. 组织市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 9. 指导居(村)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 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自治活动。 10. 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腾冲市人民政府腾越街道办事处是腾冲市人民政府的派出 机关,受市人民政府的领导,行使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 1.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 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 执行本街道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3. 负责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乡村振兴事业和民政、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司法行政、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行政工作。 4. 综合协调辖区内的城市管理、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安全管理、住宅小区和房屋管理等综合性工作。推进街巷(楼栋)长制、河长制工作。负责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统筹工作。 5. 组织开展公共服务,搭建综合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方便的公共服务。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6. 负责居(村)民委员会建设,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村) 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组织社区群众和网格 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7. 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区平安。 8. 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工作。 9.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街道纪工委(监察室)的主要职责中国共产党腾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腾越街道纪律检查 工作委员会与腾冲市监察委员会派出腾越街道监察室合署办公,为市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各级纪委和街 道党工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街道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街道党工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查处上述党的组织和 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3. 根据市监委授权,对街道管辖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职责。 4.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5.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 作情况。 6. 指导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群众性自治组织从事管 理人员的监督。 7. 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街道人民武装部的主要职责 1. 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 器装备管理。 2. 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值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3. 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 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 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 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 协同预备役部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8.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士军属的优抚工作。 9. 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0. 办理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街道团工委的主要职责 1. 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新时代建设。 2. 抓好团组织建设、指导和帮助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发挥当好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 教育团员和青年向革命先辈学习,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 调研青少年思想状况,加强青少年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及阵地建设。 5. 组织带领青年围绕街道党工委的中心任务、经济建设,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6. 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 与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7. 落实少年先锋队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街道少先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服务少年儿童成长。 8. 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 街道妇联的主要职责 1. 组织引导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 2. 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妇女投身街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 作用,为街道发展作贡献。 3.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5. 代表妇女参与管理街道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6. 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联系和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八)街道总工会的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运方针,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工会 组织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突出和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 2. 发动组织职工投身参与经济建设。 3. 负责督促指导本辖区各企事业单位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工作,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听 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协调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4. 负责帮助指导、督促本辖区各企事业单位、社区的工会组建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负责本辖区的工会干部培训,加强工会自身队伍建设,组织职工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劳动技能,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 6. 负责本辖区的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劳 动争议,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帮助特困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 7. 依法负责督促检查本辖区基层工会经费的足额提取、上 交等工作。负责工会资产的管理、经审工作。 8. 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及上级总工会交办的其他 任务。 第三条 机构设置 (一)党政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腾越街道党政机关设 6 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承担文秘、会务、党务政务信息、党务政务公开、 督查督办、电子政务、保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对外交流、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等日常工作,负责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日常工作。 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3 名。设置文秘、政府采购、档案管理、 后勤等专兼职岗位,合计 13 名。 2. 组织群团办公室 主要职责:具体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机构 编制、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党员培训教育等职责,负责街道人大工委、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群团 组织等日常工作。 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3 名。设置组织员、宣传干事、武装干事、人事干部、人大秘书、工会、青年、妇女干部等专兼职岗位, 合计 13 名。 3.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经济发展规划、民营经济发展、基础设施项 目建设、道路交通安全、乡村公路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 商务、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统计、搬迁安置、安全生产监管、 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消防等职责。 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3 名。设置企业管理、交通管理、项目 管理、经济、应急管理、统计等专兼职岗位,合计 10 名。 4.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基层政权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 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民政、残联、教育、统战、侨务、民族 宗教、殡葬管理、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托育、防艾、公租(廉租) 房管理、其他干部业务培训等职责。 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3 名。设置社会事务、民政、民宗、统战、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等专兼职岗位,合计 25 名。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戒毒康 复、信访、维护稳定、反恐防邪、平安建设、打击传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 防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等职责。 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设置综治干事、信访助理员等专 兼职岗位,合计 8 名。 6.扶贫开发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 理,负责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做好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工 作等职责,帮助建档立卡户进行开发性的生产建设。 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合计 5 名。 (二)事业机构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腾冲市腾越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腾冲市腾越街道所属 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 49 名。 主要职责:承办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基层农业 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机械、 农经、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减轻农民负担、自然资源、水利事务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4 名,农技推广、农机管理、农经、审计、水利管理,畜牧兽医,农业农村经济管理、自然资源管理等专兼职岗位,合计 49 名。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腾冲市腾越街道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为腾冲市腾越街道所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 11 名。 主要职责:承办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宣传、旅游、广播电视、 群众性文体活动、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协助抓好党校、老年大学的发展管理、办学服务等工作。 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设群文辅导、文产旅游、文物保护、广电管理、体育指导、党校管理等专兼职岗位,合计 11 名。 3.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腾冲市腾越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为腾冲市腾越街道所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 8 名。 主要职责:承办辖区城市综合管理日常统筹工作,参与城市 建设、拆违治违;抓好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市 容秩序、村容村貌、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社区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住宅小区管理等有关事务性、服务型工作。 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设规划设计、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等专兼职岗位,合计 8 名。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腾冲市腾越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腾冲市腾越街道退 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为腾冲市腾越街道所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 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 5 名。 主要职责:承办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退役军人服务和双拥等服务性工作。 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设综合、医保、养老保险、退役军人事务等专兼职岗位,合计 5 名。 5.林业服务中心 腾冲市腾越街道林业服务中心,为腾冲市腾越街道所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 16 名。 主要职责:承办林业、草原等基层科学技术推广,森林资源 保护、森林草原防灭火监测和预防、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林草病虫害防治、植树造林、草原管理和生态修复、林草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设林业技术、森林草原防灭火监 测预防、森林资源管理、草原管理等专兼职岗位,合计 16 名。 6.综合执法中心 腾冲市腾越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为腾冲市腾越街道所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名。 待中央和省统一明确政策意见后逐步加以规范。 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合计8 名。 7.财政所 腾冲市腾越街道财政所,为腾冲市腾越街道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3名。 主要职责:承担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并编制权责发生部门财务报告;负责办事处所有经费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并定期分析财务收支情况,负责街道惠农资金、专项扶贫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街道办事处国有资产监管的职责。 设所长 1 名,副所长 2 名,设置专项资金管理、会计、国有 资产管理、惠农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出纳等专兼职岗位,合计 13 名。 第四条 人员编制 腾越街道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 85 名,事业编 制 110 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 11 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 3 名:党工委书记 1 名,办事处主任 1 名(兼任党工委副书记,不 占党工委副书记领导职数),人大工委主任 1 名;副科级领导职 数 8 名:党工委副书记 1 名,办事处副主任 4 名,武装部长 1 名, 组织委员 1 名,宣传委员 1 名。 其他副科级领导职数 1 名:财政所长 1 名。 纪工委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1 名、正科级,纪工委副书记 1 名、副科级,由市纪委市监委派出。 设股所级领导职数 43 名,其中:机关内设机构股所级领导职数 21 名,事业单位股所级领导职数 21 名,其他股所级领导 1 名:组织员 1 名。 第五条 其他事项 街道人民武装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街道不设政协机构,可明确1名党工委副书 记兼政协联络组组长。 第六条 腾越镇人民政府机关及其所属事业机构的牌子、印章和法人资格不再保留。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腾冲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腾冲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腾冲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本规定自 2020 年 8 月 7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