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78-8/20260703-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腾越街道办事处 |
| 公开目录 | 乡镇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7-03 16:05:53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全面做好我市2026年下半年征兵工作,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一)男兵征集对象
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非全日制本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年龄放宽至26周岁。
(二)女兵征集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年龄放宽至26周岁。
男(女)兵征集年龄计算公式:“当前年份-本人出生年份”。
二、征兵时间安排
(一)男兵应征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10日24时。按照计划,2026年8月10日前乡镇(街道)完成初检初审;8月20日前完成市站体检;8月31日前完成政治考核、走访调查;9月3日前完成预定兵,并适时展开役前集中教育;9月11日前完成定兵并组织公示;9月中下旬(公示期满后)组织新兵交接起运,下半年征兵结束。
(二)女兵应征报名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10日24时。女兵征集网上初选、体检均由省级、市级征兵办共同负责,县(市、区)征兵办根据省、市体检结果组织政治考核。各应征女青年应及时关注中国征兵网网上初选有关情况。
三、应征入伍程序征集条件
(一)网上报名。登录“中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全日制大学生(含应、往届毕业生和在校生),还应填写下载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交市征兵办和所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二)初检初审。经兵役登记确定为预征对象的男性应征青年,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组织对其个人信息、个人情况进行初审初检。
(三)体格检查。乡镇(街道)武装部根据市征兵办安排,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青年本人,组织应征青年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市征兵办组织的体格检查。
(四)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由市征兵办会同当地公安、教育、乡镇(街道)等部门,进行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
(五)预定新兵。市征兵办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高学历的理工类大学毕业生为预定新兵,所有预定新兵应参加市级组织的封闭式役前集中教育。
(六)定兵公示。预定新兵经役前集中教育及体格检查复查合格,按要求组织“五维四型”数据采集,根据辅助定兵系统及部队需求生成辅助定兵方案,由市征兵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定兵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后公示,新兵个人做好入伍准备。
(七)批准入伍。公示期满后,由市征兵办择优批准入伍,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并向新兵家长发放《入伍通知书》。此时,申请国家教育资助(即: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的大学生需将盖有市征兵办公章的《申请表I》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征集。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六、廉洁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一)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1.不准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2.不准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
3.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得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
4.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
5.不准将政治考核表交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
6.不准私自定兵,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不得按亲疏分兵;对落选人员询问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
(二)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做到:
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托关系找门路为参军打招呼和请吃吃请。
2.不虚报应征信息,不隐瞒影响参军的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
3.不在网络论坛等发布涉军敏感信息、传播涉军小道消息或不实信息。
4.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发现他人有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的,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兵役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5.发现应征青年和家长有主动行贿、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泄漏涉军敏感信息或发表不实言论的,将取消青年入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廉洁征兵监督员应积极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问题。
(四)征接兵人员发生问题,现役和文职人员由兵役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查处,地方人员移交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新兵和家长发生问题,按照规定追究责任,行贿受贿一起查。
七、征兵咨询(监督)渠道
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
0871-64771507(云南省)
0875-2257035(保山市)
0875-2257213(腾冲市)
腾冲市征兵办咨询电话:
0875-2257210/5189897
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祖国在召唤你们,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需要你们,请立即行动起来,接受祖国挑选,让青春在军营绽放光彩,用热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铸就辉煌!
特此公告
腾冲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