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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2-5-11_B/2018-0126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中和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7-07-05 09: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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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招生信息

Ø 入学:

1)、《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凡居住在我省本行政区域内、年满六周岁(中和镇因区域条件及教育发展条件限制规定为坝区六周岁半,山区七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的入学年龄以当年831日达到的实足年龄为准。

2)、《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新学年开始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以适当方式,及时向一年级和七年级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3、《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本省户籍且在户籍地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证明和入学通知书,按时到入学通知书指定的学校为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本省户籍但不在户籍地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证明、居住证明和入学通知书,按时到入学通知书指定的学校为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非本省户籍但在本省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户口证明和入学通知书,按时到指定的学校为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外国籍学生入学,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具有接收外国籍学生资格的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接收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为其建立义务教育学籍。

附件【招生信息.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