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2-5-/2018-0228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中和镇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02-28 18:36:03 |
文号 | 浏览量 |
中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共和市政府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中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本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本镇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镇本级以及下属单位等所制作或获取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其内容分类见下表。
分 类 |
内 容 描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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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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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概况 |
领导介绍 |
领导姓名及分工、联系方式等信息 |
机构职能 |
介绍机构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公开电话、电子邮件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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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发展 |
介绍乡镇经济、社会、文化、卫生发展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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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概述 |
乡镇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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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
依申请公开指南 |
乡镇信息公开指南 |
依申请公开表格 |
依申请公开表格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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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 |
办事流程 |
介绍为民服务工作的具体办事流程 |
政民互动 |
公开电话 |
镇党政办公室的电话 |
劳动保障 |
创业 |
各类创业政策、创业帮扶信息 |
就业 |
各类劳动者就业信息,就业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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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 |
各种劳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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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旅游 |
景点攻略 |
介绍本镇旅游景点信息、休闲养生去处及特色美食相关信息 |
休闲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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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美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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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咨询 |
乡镇动态 |
本镇近期工作动态 |
党建工作 |
基层党建工作近期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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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 |
廉政建设工作近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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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建设 |
经济建设近期相关工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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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开 |
重要事项公示 |
乡镇重要工作的公示公开 |
重点工作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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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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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和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是第一公开平台。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方法
登入腾冲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chong.gov.cn/),点击政务公开,找到乡镇公开,点击“中和镇”,进入“腾冲市中和镇人民政府”首页,即可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镇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镇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镇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中和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地址:中和镇党政办公室(中和镇新街社区街子组44号);办公时间:8:00---12:00,14:00---17:3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0875-5891028;传真号码:0875-5891054;电子邮件:zhz5891028@126.com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也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提交,网址http://www.tengchong.gov.cn/zwgk1/ysqgk.htm。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4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我镇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 .我镇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 .对不属于我镇掌握的政府信息,我镇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镇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镇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 .我镇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镇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我镇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在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我镇以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镇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875--5891028 地址:中和镇党政办。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