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2-5-/2020-0901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中和镇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10:1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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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中和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腾冲市中和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为: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我镇财政支出在坚持“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原则下,按照“一保人员经费、二保政权运行、三保重点建设”的顺序安排支出,逐步将财政资金转向了关注“三农”问题,包括农村道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美丽乡村建设上。此外镇党委、政府领导还积极向上级有关单位争取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 、 一事一议项目、美丽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项目等项目资金。这些工程项目的建设,为该区域农业经济搭建了较好的平台。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及财源建设,为今后中和经济的腾飞,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最终实现中和镇“大健康”产业发展的规划。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中和镇党委,中和镇人民政府,中和镇人大,中和镇群团组织;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和镇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中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中和镇林业服务中心,中和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中和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中和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14人,主要是公益性岗位人员。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2,757,208.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757,208.6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946,483.85元,增长25.99%,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资金,新增收入12,946,483.8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0,684,406.08元。其中:基本支出27,690,166.48元,占总支出的45.63%;项目支出32,994,239.60元,占总支出的54.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568,901.47元,增长51.27%,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资金,新增支出849,811.53元;
2.项目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9,719,089.9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690,166.48元。与上年对比增长849,811.53元,主要原因是调资,人员经费增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政府性绩效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994,239.6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9,719,089.94元,增长148.54%,主要原因为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18年结转项目款兑付完成,项目支出相应增加,导致支出决算数大幅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支出福利彩票公益项目资金1,031,600.00元,支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2,246,906.00元,支出一事一议项目资金1,950,000.00元,支出扶贫项目资金4,483,831.20元,支出林业发展项目资金1,852,478.00元,支出边境转移支付项目资金12,320,000.00元,支出民政事业项目资金1,160,912.00元,支出脱贫攻坚补短板及四类重点对象住房管理短板以奖代补项目资金2,069,333.00元,支出人居环境整治及社区建设项目资金4,296,383.60元,支出其他项目资金1,582,795.8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652,806.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0%。与上年对比增加20,157,301.47元,增长51.04%,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3,568.30元,增长19.22%;
2.公共安全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20.00元,减少15.86%;
3.教育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227.00元,减少22.07%;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253.00元,增长152.94%;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0,684.65元,增长32.55%;
6.卫生健康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3.04元,增长0.26%;
7.节能环保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487.50元,增长100.00%;
8.城乡社区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21,728.00元,增长311.84%;
9.农林水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7,736.38元,减少67.87%;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000.00元,减少100.00%;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资金,新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00.00元,增长100.00%;
12.住房保障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0,072.40元,减少25.66%;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资金,新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00.00元,增长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450,001.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5%。主要用于主要用人大、党委、政府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2,9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治安管理、司法日常公用经费。
5.教育(类)支出403,2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党校、代课教师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中小学校园建设等。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26,3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群众文化人员工资,其他文化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54,88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民政事务、抚恤金、儿童救助、残疾人事业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19,193.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计育办、社会保障中心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医疗卫生事业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0,48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688,2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2%。主要用于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3,029,325.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4%。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农田水利发展,林业生态保护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支出,动物防控等相关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58,09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公租房建设等相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助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6,500.00元,支出决算为303,644.00元,完成预算的47.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644.00元,完成预算的25.4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64,796.50元,下降54.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707.50元,下降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5,089.00元,降75.7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000.00元,占62.57%;公务接待费支出113,644.00元,占37.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0,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中和镇至各社区和腾冲市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3,64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3,6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相关部门到镇级村级检查工作,开展业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25,267.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8,326.31元,减少9.41%,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减少公务活动相关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部门资产总额113,671,421.44元,其中,流动资产68,683,829.98元,固定资产3,546,672.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1,440,905.09元,无形资产14.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789,582.3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1,316,802.34元,固定资产增加2,6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41,440,905.09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00.00元;出租房屋699平方米,账面原值1,328,371.8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6,037.91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使用表详见附件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1,4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1,4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 年中和镇共开展自评项目9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个,财政预算安排4,212,8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9个,其中:重点项目9个,财政预算安排4,212,8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9个。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