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82-5/20251029-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中和镇 |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10-29 10:03:03 |
| 文号 | 浏览量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机构、事业机构。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党政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制办公室;
2.事业机构: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腾冲市中和镇人民政府,其中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制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中和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接续奋斗的定力和笃志前行的勇气,坚决落实镇党委年初各项工作安排,完成了预期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财政总收入3,952.00万元,财政总支出5,368.00万元。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1.55亿元、4.29亿元,分别增10.62%、10.67%。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8%。
1.农业生产稳步发展。粮食产能逐步提升,完成农作物播种面积13.62万亩,粮食总产2.66万吨,实现水稻、玉米、油菜、蔬菜等作物稳产增收。特色农业格局加速形成,雪茄烟种植200亩,交售鲜叶219吨,实现产值129.26万元;百香果、猕猴桃、沃柑、香橼等特色水果种植2,050亩;数字蓝莓园一期种植蓝莓38万余株,预计产量达300余吨;引进建成天麻、茯苓菌种厂,各类中药材种植面积达5,000余亩;工业辣椒种植面积达3,380亩。林业经济快速发展,新增种植红花油茶350亩,实施红花油茶低效林改造9,200亩。畜禽养殖规模持续扩大,畜牧业总产值2.17亿元,全年实现肉类总产6,823吨、蛋类108吨、奶制品988吨,其中,生猪存栏4.04万头,出栏5.86万头;牛存栏1.72万头,出栏6,260头;禽类存栏14.02万羽,出栏19.15万羽。工业创新驱动有力。坚持“改革赋能、服务增效”双轮驱动,厚植营商沃土,实现市场主体“量质齐升”,个体户新增485户、增11%,企业新增87户、增2.9%,制造业新增14户、增6.6%。推动中小企业提质升级,持续服务好新绿色药业、泰盛硅业、弘邦商贸等300余家企业,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聚焦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当好“四上”企业“特派员”,持续优化在库企业、入统达限企业、培育近限企业,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目标。文旅融合成效更显。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围绕“产城融合新区和生态文化体验区”的目标定位,成功举办“腾冲中营·梅花节”“腾冲新岐·露营节”“腾冲桃树河·刀杆文化节”“桃树河思家木迎国庆万人篝火舞会暨新米节”等活动,节庆效应持续放大。充分释放近城优势,文旅品牌持续唱响,腾冲丰绘鸵鸟苑、新岐古镇、中营·梅花村、归云庄等景区活力十足,归云庄、鸵鸟苑项目用地获批,全年接待游客人数40余万人次,实现旅游业收入2,000余万元。镇文化站被评为“云南省特级综合文化站”。
2.项目建设推进高效。调整充实完善镇级项目库,谋划编制“十百千万”示范工程、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污水处理等各类项目138个,估算投资达16.67亿元。投资640万元实施完成勐蚌人饮巩固提升、高田“十百千万”示范建设、闫家冲农贸市场、中营旅游基础设施提升等9个中央衔接资金项目,投资1,760万元实施完成勐蚌、大村、勐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1,083万元实施马站王家坝至中营梅花村进村路改扩建、东坪大卧龙活动场所、新街垦荒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岐幼儿园建设等18个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投资421万元实施中和敬老院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职工之家建设、大村下村寨子头至小后寨等5个其他项目。重点项目保障有力。锚定“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工作主线,瞄准高质量发展目标,高效推进征迁工作,和顺苑、勐蚌双河岩、合发矿业、石尚产业园等项目完成征地任务800余亩,110KV德宏盈江县北部网架优化工程、220KV金家村(猴桥)输变电工程等项目完成塔基征迁任务107个,腾冲云台酒业中高端白酒一体化灌装及存储项目厂区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助力重点项目建设“提档加速”。
3.自然资源保护扎实。大力推进土地资源整治,预防各类违法占用耕地建设“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发生,组织开展土地动态巡查42次,制止占用土地建房8起,超额完成上级下发耕地保护目标4%的新增任务,新增耕地整改面积1,788亩、完成率115.51%。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开展砂石料火山石综合整治,完成生态修复407亩,土石方回填28.28万立方米,生态覆土443.83亩,种植红花油茶、桤木树400亩,播撒格桑花120亩,取得阶段性成效,被中央及省市各级环保督察给予肯定。石材产业向高质量发展逐步转型,石尚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一期、二期完成供地492亩,建成工业用电10KV主线,进场道路、用水管线正在实施,A3厂房即将投入使用,首批出让的12宗土地厂房正在建设,二期433亩土地正在报批。全面规范砖瓦窑、石灰窑生产管理秩序,拆除传统砖瓦窑、石灰窑4座。林业资源管护有力。严格落实“林长制”工作,夯实镇村两级林长责任,镇级林长完成6轮84次巡林任务。严肃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年内森林火灾发生率为零。扎实开展图斑核查,筑牢林草资源屏障,完成森林督查图斑208个、草湿荒图斑6,300余个、破坏林地行政处罚5起,实施瘤胸沫蝉防治项目3万余亩、苗圃地检疫65亩、木材检疫2.54万立方米。河湖治理持续发力。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镇村两级河(湖)长全年有效巡河1,345次,完成督查系统图斑举证销号24个,开展非法洗砂整治、大型清河行动10余次,清理河道30余公里,清理垃圾杂草30余吨,有效维护河湖秩序。
4.社会保障扎实有力。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机制,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发放特困人员救助、高龄补贴、孤儿救助、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各类补助资金1,004.34万元。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7万人,参保率达98%;养老保险参保1.46万人,参保率达98%。“幸福工坊”就业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搭建中和镇人力资源信息库,入库家庭达8,000余户,搭建用工岗位信息库,入库企业达70余家,组织现场招聘会2场,发布招工信息70余期,推荐用工岗位1.2万余个,带动家门口务工1,800余人次。合作社助农成效凸显。充分发挥镇级联社平台枢纽作用,加强“镇村联合”,闫家冲、大村、民振等5个成员社实现高标准蔬菜种植大棚分红3.12万元。盘活土地资源,挖掘产业优势,通过土地流转带动农户3,000余人增收3,000余万元,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120余万元。校地合作显成效,与珠宝学院签订《助推乡村振兴“校地联动”框架合作协议》《“校地结对帮扶”——保洁绿化合作项目协议》,为学院输送稳定务工人员30余人。镇联合社实现营收590余万元,被评为“腾冲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土地管理更加规范。加强农村土地管理,规范完成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134宗,依法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17宗。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全面推进村庄规划,完成新街、东坪、大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入库工作。夯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基础,全力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开展调查测绘5,305宗,完成发证680宗。脱贫成果持续巩固。持续做好小额信贷工作,发放25户124万元。防贫保险工作扎实推进,参保3.54万人,完成赔付56.37万元。持续做好劳动力稳岗就业,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308人27.35万元。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消除风险14户48人,新识别突发严重困难户3户12人,未发生规模性返贫。
5.安全生产总体平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常态化开展安全监管检查,抓实隆腾矿业尾矿库、仙山石场、瑞德矿业安全监管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工贸企业、景区景点、校园等领域综合检查4轮,检查主体350余个,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深入排查化解消防隐患,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开展消防技能训练6次,检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210余家,整改隐患160余处。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坚持预防为主、抗救结合,严格执行“123”快速响应机制、“1262”预警响应联动机制,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3个,设立护林防火检查点16个,开展地质灾害、防火、防汛隐患排查300余次,组建镇级应急队伍1支,开展应急演练10余次,自然灾害风险防御能力显著增强。落实重点物资储备,精准实施救助,建设镇级应急物资储备库1个,申请灾情及冬春救助45户182人,完成民房灾害补充保险投保8,379户,救灾保障更加到位。平安建设更有成效。综治中心实体化有效运行,突出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精准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8件,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推进网格精细化管理,设置全科网格98个,“十户联防”微网格899个,评定家庭安全风险56户,包保稳控高风险家庭3户,成功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起,有效管控各类风险隐患。稳步推进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常态化扫黑除恶、“利剑护蕾”、“普法强基”、反邪教斗争、命案防控及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等工作,开展各类宣传800余次,行政警情发生率下降10%,刑事警情发生率下降30%,交通警情发生率下降3%,命案发生率连续8年保持为零,全面筑牢和谐稳定防线。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公开01表-公开11表))
腾冲市中和镇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37,260,845.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59,956.84元,占总收入的99.7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00,888.35元,占总收入的0.2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53,996.64元,下降7.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90,884.99元,下降6.99%;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363,111.65元,下降78.26%。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为疫情过后第一年,仍有卫生健康相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而2024年度我部门无卫生健康相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相关经费减少1,571,276.03元;二是工作重心转变,2024年度我部门虽新增火山石整治项目,使火山石整治项目相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30,047.00元,但因为减少中和镇大河片区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等项目资金,使我部门农林水相关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18,883.37元;三是我部门根据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共1,166,566.54元。另外其他收入减少原因为捐赠收入减少,我部门2023年度捐赠收入为464,000.00元,本年度我部门其他收入中捐赠收入为100,000.00元,另有888.35元为税务局返还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37,505,514.84元。其中:基本支出17,591,519.02元,占总支出的46.90%;项目支出19,913,995.82元,占总支出的53.1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34,356.99元,下降7.2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12,119.82元,下降14.20%;项目支出减少22,237.17元,下降0.11%;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变动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下降同时临时聘用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我部门根据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日常公用经费;三是工作重心转变,2024年度我部门减少中和镇大河片区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等项目资金,新增勐蚌村人饮巩固提升项目等项目资金,各类项目综合后使项目支出减少22,237.1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91,519.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类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16,184,514.87元,占基本支出的92.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07,004.15元,占基本支出的8.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13,995.8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闫家冲社区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经费700,000.00元,主要用于闫家冲社区农贸市场建设,新建完成二层农产品贸易中544.38平方米,旧房拆除1项,场地硬化43.00平方米,安装标志标牌1项。
2.中营社区集镇改造建设项目经费700,000.00元,主要用于中营社区集镇改造,新建二层钢框架结构1栋,建筑面积550.66平方米,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3.中营社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提升中营社区旅游基础设施,新建二层钢框架结构1栋,建筑面积500㎡,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具体为:新建游客服务中心72.00平方米;建设“青梅竹马”园含道路743.00平方米,新建框架结构房172.65平方米。
4.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高田村2024年十百千万示范建设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高田村庄建设,完成8字砖地面硬化1块463.84平方米;20.00厘米厚C30混凝土硬化道路1,953.43平方米,及完善相关附属设施。
中和镇勐蚌社区人饮巩固提升项目经费1,350,000.00元,主要用于村庄饮水,完成新建取水坝1座,30.00立方米沉淀池1个,30.00立方米压力池1个,200.00立方米调节池1个,架设DN100镀锌管7,600.00米,DN80镀锌管6,600.00米。
中营社区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经费700,000.00元,主要用于中营社区农贸市场相关设施建设。
中和镇人民政府民族团结保障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傈僳族思家木刀杆文化节晚会音乐制作。
中和镇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中营社区梅园提升建设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中营社区美院内各项基础设施完善提升。
中和镇耕地轮作休耕补助资金1,32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上一年度油菜补贴。
10.闫家冲社区黄土地坝子农业灌溉水网管道修复项目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修复闫家冲社区黄土地坝子农业灌溉水网管道。
11.腾冲市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94,535.00元,主要用于发放油茶新种植补助。
12.腾冲市2023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2,196.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9-12月护林员工资。
13.腾冲市2022年第一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专项资金7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东坪大湾子道路建设项目款、中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款、大村社区下村道路建设项目款。
14.腾冲“思家木刀杆文化节”暨“保山小粒咖啡”文化周活动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思家木刀杆文化节”文化周活动相关工作经费及邀请嘉宾车费住宿费等。
15.市2022年第二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街卖猪巷道路建设。
16.省级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驻村人员经费支出及村内设施维修。
17.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经费12,878.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
18.勐蚌社区打板箐2024年“十百千万”示范工程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该项目工程款。
19.护林防火经费5,400.00元,主要用于防止森林火灾巡逻所用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耕地流出整改资金7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耕地流出工作开展。
21.东坪岗家营道路建设项目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该项目建设经。
22.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示范社奖补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合作社运行。
23.大村社区小巷人饮抗旱保通项目补助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该工程建设经费支出。
24.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勐蚌村2024年十百千万示范建设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二层木结构房屋320平方米及其余配套附属设施,用于发展农家乐,壮大村集体经济。
25.2024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60,162.00元,主要用于发放护林人员工资。
26.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经费72,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道路养护费用及发放道路养护人员工资。
27.2024年第一季度重点项目考核奖励经费73,417.40元 ,主要用于勐新社区、勐蚌社区、中营社区各项工作支出及“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经费。
28.2024年第四批省级福彩公益性金经费25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和镇敬老院综合楼消防改造。
29.2024年第二季度重点项目考核经费50,1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各项工作经费。
30.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经费45,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渔业补助。
31.2024年边转第一批边境转移支付资金710,000.00元,主要用于勐蚌社区热水塘第九组活动场所建设、新岐社区基础设施提升、东坪社区公益性管护房建设、东坪社区大卧龙活动场所建设、王家坝至中营梅花村进村路改扩建、中营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街村垦荒社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村社区环境整治。
32.2024年保山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工作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勐蚌社区等工作经费支出。
33.2024年(中营社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5,000.00元,主要用于中营社区蓄水池修建。
34.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18,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基础设施项目补助、支付中和镇2023年森林质量提升项目补助。
35.2023年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70,000.00元,主要用于民振路道路养护、双勐公路防滑道路养护。
36.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16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人员工资。
37.2023年第一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200,000.00元,主要用于大村自然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营社区乡村发展基础设施建设。
38.2020年第2季度至2021年3季度惠民殡葬奖励资金258,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0年第2季度至2021年3季度惠民殡葬奖励补助。
39.2023、2024年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7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1名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补助。
40.2023年乡镇消防“一队一站”建设补助经费34,940.00元,主要用于中和镇消防队消防保障建设。
41.2024年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资金7,350.00元,主要用于发放5名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补助。
42.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交纳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资金。
43.人工影响天气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交纳“2023年人工影响天气”经费。
44.食堂修缮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和镇人民政府食堂火灶更换改善、食堂屋顶修缮。
45.腾冲市2024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人大代表通讯和交通补助费。
46.腾冲市级配套2024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资金3,83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
47.腾冲市选派干部挂职锻炼相关经费30,827.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选派干部挂职锻费用。
48.中和镇2023年财政收入增收激励资金1,002,1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和镇人民政府内8个中心、办公室工作运转相关经费。
49.2024年砂石料、火山石综合整治资金3,778,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火山石整治工作开展经费,火山石加工户拆除厂房补助。
50.砂石料火山石综合整治生态修复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砂石料火山石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物资购买。
51.砖瓦窑石灰窑专项整治工作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砖瓦窑石灰窑专项整治工作挖机费用。
52.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油茶营造补助)资金262,028.00元,主要用于兑付农户油茶补助。
53.油茶新植补助资金93,415.00元,主要用于兑付油茶新植补助。
54.2021年万寿菊土地流转补助及超产奖励资金62,953.61元,主要用于兑付万寿菊相关补助。
55.2022年万寿菊运输补助经费34,527.90元,主要用于兑付万寿菊运输补助。
56.归还烟草公司土地出让资金400,000.00元,主要用于还烟草公司土地出让金。
57.遗属补助资金64,644.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人员补助。
58.基层治理专干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377,761.06元,主要用于发放2024年招录基层治理专干等人员岗位补贴。
59.2024年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和养老保险补助资金704,413.20元,主要用于缴纳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
60.村干部及临时工考核资金431,6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116名村干部考核。
61.离职村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经费101,724.00元,主要用于发放90名离职村干部定期生活补助。
62.中和镇运转经费 685,123.65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51,640.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26%。与上年相比减少6,514,472.39元,下降16.76%,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06,088.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7%,完成年初预算的76.21%。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村民小组长支部书记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支付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我部门根据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日常公用经费,二是我部门临时聘用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7,3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完成年初预算的61.87%。主要用于发放2024年度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共安全(类)支出除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相关经费外还列支了戒毒人员伙食费,2024年度在预算考虑到了“以案定补”经费外其他费用。
5.教育(类)支出91,7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完成年初预算的41.33%。主要用于发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人员工资;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教育(类)支出除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人员工资外还列支代课教师工资,2024年度在预算考虑到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人员工资经费外其他费用。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34,42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7%。主要用于发放中和镇人民政府文化站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人员职级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1,94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主要用于缴纳中和镇人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发放中和遗属补助、发放2024年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发放中和镇基层治理专干工资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各类工资补贴及养老保险与预算会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5,592.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完成年初预算的96.48%。主要用于发放中和镇人民政府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经费、缴纳各类人员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发放2024年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资金、发放2024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各类保险与预算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中和镇中营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项支出属于上级指标,年初未纳入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91,159.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0%。主要用于发放中和镇人民政府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经费;支付火山石整改工作相关工作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火山石整改工作经费与预算存在差异。
12.农林水(类)支出16,800,32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3%,完成年初预算的242.05%。主要用于发放中和镇人民政府农科站、林业站、水管站等部门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经费、发放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油茶营造补助、发放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基础设施项目补助、发放小巷人饮抗旱保通项目补助款、发放森林质量提升项目补助、支付各类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支付各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各类项目资金支出无法在年初预算时确定。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02,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发放道路养护人员工资,支付农村公路养护相关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交通运输(类)所有支出均属于上级指标,年初未纳入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0,2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0%,完成年初预算的98.1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临时人员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部分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下降。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9,9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消防“一队一站”建设补助资金、支付中和镇中营社区补助旱灾救助应急资金(修建蓄水池);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所有支出均属于上级指标,年初未纳入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6,000.00元,决算为270,653.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9,812.55元,下降39.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000.00元,决算为183,938.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96%,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000.00元,决算为86,71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04%,完成年初预算的85.0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9,708.95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40元,增长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0.00元,下降0.1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6,7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元,下降0.1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0,653.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9,812.55元,下降39.9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000.00元,决算为183,938.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000.00元,决算为86,7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执行预算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严控开支。具体为:
1.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84,000.00元,支出决算数为183,938.61元。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4,000.00元,支出决算数为183,938.61元,完成预算的99.97%。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节约。
2.2024年公务接待经费支出预算为102,000.00元,支出决算为86,715.00元,完成预算的85.01%。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任务减少,加之我部门继续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按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79,708.95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40元,增长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0.00元,下降0.1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6,7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元,下降0.1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发生。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83,938.61元,较上年增加16.40元,增长0.01%,因新增一辆公务公车(由保山市机关事务局划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6,715.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元,下降0.14%,较上年减少原因为主要原因:接待任务减少,加之我部门继续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按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务出差、开展下村工作、开展消防工作、开展林业相关工作、开展火山整治工作、开展图斑整治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工作检查、工作指导、工作督查;其他部门工作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4,109.59元,比上年减少706,802.87元,下降37.98%,主要原因是贯彻各级关于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压减各种不必要开支,必须开支的也秉承节约的原则。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中和镇行政部门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其中:办公费460,690.88元;水费171.00元;电费66,845.42元;维修(护)费23,287.00元;培训费39,700.00元;公务接待费86,715.00元;工会经费62,401.6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288.61元;其他交通费247,3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4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0,82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资产总额912,078,746.47元,其中,流动资产65,293,478.45元,固定资产6,274,320.7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4,229,403.00元,无形资产1,342,716.25元(净值),其他资产754,938,828.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230,180.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09,758.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20,80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1,168.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8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288.6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009.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2,320.6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