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2-5-/2021-0101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中和镇 |
公开目录 | 乡镇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1-01 18:19:34 |
文号 | 浏览量 |
婚姻登记办事指南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系统联网审核,未达到法定婚龄无法通过审核);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2、双方合照三张
3、中和卫生院体检报告单(需要单人五分照3张)
4、若双方其中一方不属于本辖区人口(不是腾冲县户口),需要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5、补办结婚证人员(孩子已经出生的)还需要提供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事实婚姻证明
6、非初婚人员需要提供相应材料(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死亡证明等)
7、结婚证遗失、损毁需补办结婚证人员,提供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档案、双方合照三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