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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6-8-/2021-0723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荷花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21-07-23 14: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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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镇人民政府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举办和参加集体性活动的通告

根据《腾冲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要求,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保障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荷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一律禁止大型活动、聚会、群体性宴请、街天赶集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镇范围内一律不得举办文化体育、旅游节庆等大型活动;一律不得组织群众聚会、广场舞等群众性聚集活动。

二、暂宗教活动场所停止举办聚集性活动。

三、全镇范围内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

四、自7月24日0时起,全镇范围内一律取消所有赶集活动(含肖庄集镇、朗蒲、曩烟、太平村赶集活动),仅保留肖庄早市,农产品提倡村内合理销售。

五、全镇范围内所有宾馆、酒店、民宿严禁接纳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等返荷人员入住。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六、要高度关注外来人员特别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境外返荷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请广大群众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

七、所有群众出入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戴口罩、“扫码亮码”、测体温。个人做好自我防护,各行业自觉做好相关防疫措施。

八、各社区、单位和广大群众要认真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自觉做到“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保持良好的环境及个人卫生。同心协力,科学防疫,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发布、不评论、不转发任何未经权威机构和权威媒体认证的疫情信息,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九、以上通告事项,请各社区、单位及广大群众高度重视,自觉遵守。如有不听劝告、擅自违反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无理取闹、扰乱医疗机构、疾病防控机构等单位工作秩序的,由有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随全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咨询电话:0875-5893036

特此通告

荷花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2日